新能源汽车准入门槛放宽
——工信部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 赵建国 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 (以下简称《准入管理规定》)发布,其中修改内容四处,删除内容三处,并对相关附件进行了修改。新版《准入管理规定》将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准入管理规定》的修改,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较大利好。”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面对市场和疫情影响带来的考验,一是有利于新能源车企渡过难关;二是有利于传统车企更顺利地转型;三是有利于造车新势力企业能更快地进入市场,实现更好地发展。 放宽准入门槛 此次《准入管理规定》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不再审核设计开发能力,不代表企业没有设计开发能力。”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专家组组长王秉刚曾表示。目前,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在新能源汽车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中占据了重要作用,车企要想在市场中提升竞争力,需要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做支撑。 崔东树表示,删除“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为代工打开了方便之门。代工企业只负责生产就能保留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而一些在设计开发方面具有创新力的造车新势力则可以不再考虑对制造工厂的重资产投资,可以借用代工厂生产获得企业和产品准入。 但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准入管理规定》将不再对企业设计能力做要求,但这仅是工信部层面的企业准入,而国家发改委关于汽车产业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仍对企业的设计有一定要求。而且,根据当前汽车行业发展趋势来看,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是决定企业能否在市场上拥有竞争力的关键,真正造车的企业仍需加强这方面能力的提升。 二是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按照此前的规定,对于停产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工信部将予以特别公示,若相关企业再次生产需要重新经过工信部核查。不能保持准入条件或破产的企业,将被撤销资质。“这给了有关汽车企业更多调整、喘息的机会。”崔东树表示,过去设立一年的中断生产时间相对较短,不利于企业在困境中寻找新的机遇或借助外部资源让企业重新发展。 三是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准入管理规定“删除过渡性条款,宽严相济,有利于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更好地对企业实行监管。”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顾问杜芳慈表示,修改后的《准入管理规定》中既突出了降低“准入”门槛之意,也强调了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对新能源汽车企业和行业发展都是极大的利好。 体现未来发展趋势 作为行业的重要法规之一,《准入管理规定》自诞生以来,一直是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业准入的重要规范和依据。“我国新能源汽车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修改《准入管理规定》具有特殊的意义。”杜芳慈表示,一方面,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大方向是既定的,从国家到地方层面的相关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消费等政策不断出台,发展的总体形势向好。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的变化,以及新能源补贴退坡,再加上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的不利影响,截至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销售出现了同比连续12个月的下滑。同时,特斯拉进入中国市场后产品竞争力强劲,这是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面临的新的挑战。近来,又有数家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停工停产,为行业发展带来新的考验。“但是,市场的优胜劣汰是常态,修改《准入管理规定》,鼓励市场竞争才有利于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杜芳慈坦言。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闫建来也认为,疫情之后,我国经济需要恢复,同时面临很大的就业压力,降低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门槛,能够吸引更多资本、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是扩大就业的有效手段。从长远看,我国汽车行业一定是越来越开放。“特斯拉的鲶鱼效应已经显现,国内蔚来汽车等新能源车企的生存能力大为增强,而低端过度依赖补贴的车企的大量退出,说明我们激发市场活力的政策是对的。”崔东树谈到,此次《准入管理规定》虽然降低了准入门槛,减少了对新进入企业的束缚,但并不意味着汽车行业技术门槛的降低,而是表明企业准入审查的重点监管方向由研发能力转向了生产能力、质量及一致性控制能力、售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修改是因为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人所言,阐明了对《准入管理规定》修改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