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 优先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仓储物流项目短板
稿件来源:熊丽
本报讯 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备受关注。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近期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专门就做好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明确了试点项目的地区和行业范围、试点项目的基本条件、试点项目申报程序,以及项目合规性审查要点,并对项目申请材料提出了明确要求。8月7日,证监会也发布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这两个文件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为下一步开展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8月17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哪些领域项目更适宜开展试点?孟玮表示,重点要从项目所在地区和行业范围两方面来把握。从项目所在地看,突出聚焦重要领域,要优先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区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京津冀协调发展、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国家重大战略规划纲要内的重点投资项目。还有就是要支持位于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 从项目所处行业看,重点聚焦两大领域。一方面,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比如,仓储物流项目,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项目、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项目。另一方面,鼓励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开展试点。比如,数据中心、人工智能、智能计算中心项目、5G、通信铁塔、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网络项目,智能交通、智能能源、智能城市项目等。同时,鼓励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科技产业园、特色产业园等开展试点。 此外,《通知》还明确酒店、商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房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 孟玮表示,目前,有参与试点意向的原始权益人均可以按照《通知》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向相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后续,各级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按进度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熊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