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货车超载1233%,农村“治超”有堵也要有疏
□ 徐林生 吉林省松原市半年内发生的两起重大交通事故,引发社会强烈关注。一起发生在4月15日,造成12人死亡,4人受伤;另一起发生在10月4日,造成18人死亡,1人受伤。两起事故都发生在农忙时节,死伤人员主要是赶往收割农作物的务工人员,乘坐的车辆人货混载,超员严重。10月6日,国务院安委会约谈吉林省政府负责人,要求就此深刻剖析原因、总结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重蹈覆辙。(10月7日澎湃新闻) 媒体注意到,在吉林,农村地区交通违法问题突出,尤其是夏秋季农村公路违法超员、载人的现象频发,该省多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并通报多起货车严重超载案例。吉林省公安厅交管局在9月9日发布的一篇推文中表示,自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来,一个多月时间,全省查处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近10万起。 值得注意的是,专项治理行动和重大交通事故“红灯”预警,仍难以禁绝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出现。“10.04”重大交通事故刚刚发生,10月5日,大安市公安局舍力镇派出所民警查获了一辆超载货车,该车核定载3人,实载40人,超员37人,超载1233%,均为务工人员。万一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每年夏秋农忙时节,在我国北方农村地区,重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车辆(特别是货车)严重超员、超载、超速。当地政府为此频频开展“治超”专项行动,众多当事人受到严厉惩处,部分公职人员也因此被问责处分。遗憾的是,重大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 明知车辆超员十分危险,村民们为何还要冒险乘坐?因为,很多时候是别无选择。农忙务工是一些村民重要收入来源,由于农作物收割时间较为集中,急需务工人员,而当地公共交通又无法临时增加足够运力满足需求。供需严重失衡情况下,农运车、货车便乘虚而入,违法上路搭载,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由此而生。 由此看来,在广大北方地区,农村“治超”有堵也要有疏。一方面,要坚决打击、查处农村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务工人员在夏秋农忙时节出行刚性需求,统筹、调配足够的临时交通工具,有序疏导他们安全前往务工地点。堵、疏兼顾,有序疏导,才能更好实现“治超”目标,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这是众多生命代价换来的血色教训,也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施政理念的应有之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