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钢铁物流 - 综合物流 - 物流云计算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订阅注册] [找回密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
“宠物盲盒”不能成为监管的盲区
  要从事盲盒商品的经营和运输,凡是涉及到动物的,一定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履行相关的防疫法定职责。
  一方面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对于动物的关爱,体现人和动物、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所以为什么盲盒宠物出售和运输过程当中产生了公众关注的这么严重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其实大家关注的不仅仅是快递企业违规运输了活体动物,而且还在于这种做法,没有履行严格的检疫程序,也没有对于被运输的小狗、小猫等动物提供能够让它呼吸到新鲜空气的运输环境,而表达了公众的强烈不满。
  平台纵容和允许相关的电商在违反动物防疫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序的从事动物盲盒的商业模式,而且在快递运输的环节上,平台也疏于进行自律监管。我个人认为,平台违反了作为平台依据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以及按照公序良俗和商业伦理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由于平台失职而造成的这种动物盲盒的商业模式,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评论                                        评论数()  更多>>
评论正在加载中...
 发布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最大长度:500 还剩:500
 
   综合物流近期报纸查看                                 更多>>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宠物盲盒”不能成为监管的盲区
  本文所版面
【第 A3 版:专题】
现代物流报社 http://www.xd56b.com/ 版权所有123
技术支持:喜阅网(www.xplu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