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据安全法表决通过
稿件来源:宗和
本报讯 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 《数据安全法》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分别为:确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以及风险评估,检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管理各项基本制度;明确开展数据活动的组织、个人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锁定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建立保障政务数据安全和推动政务数据开放的制度措施。 2018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立法规划(共116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位于第一类项目,被认定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自那时起至今,《数据安全法》 酝酿出台已走过近3年的历程。之后的2020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宗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