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招采价格引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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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第十三批制度创新案例新闻发布会”在海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召开,海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常务副主任王磊介绍了第十三批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案例。海南省委外事办、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海事局、洋浦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现将部分申报创新案例予以刊登,以飨读者。 为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机制,加强医药购销领域监管,引导医药价格回归合理区间,2020年9月,海南率先在全国打造首个医药招采和价格监管新模式,有效破解过去医药招采和价格监管领域“有政策缺手段、有手段低效率”的难题。 一、主要做法 (一)首创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机制。海南在全国率先推出《海南省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系全国首个对参与本省集中采购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监测管理进行规范的部门文件。率先利用全国和本省医药价格大数据,纵向获取全国挂网价格,横向比较本省采购价格,设置销售和采购行为监测指标,对海南本省参与医药招标和采购的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在价格监测、积分考核和信用评价等方面开展全过程评价和监管。(二)明确监测尺度引导价格回归。设定预警规则,对全省挂网药品、医用耗材设定红黄绿线和红黄灯预警,凡属于在全省交易的直接挂网的药品、医用耗材,当医药企业挂网售价或医疗机构采购价格高于设定的价格红黄线时,推送红、黄灯预警。明确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处理预警信息(降价或申投诉)时限,明确医保行政部门处罚措施,督促企业主动调整挂网价格、交易价格,挤压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空间,使价格回归合理区间。(三)多部门联动的信用评价机制和成果运用。海南建立了医药招采领域监测制度,通过企业报告和采购平台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全面、完整规范地采集医药企业失信行为信息,建立失信信息库,匹配国家信用评价制度,建立起适合海南实际的操作规范、裁量基准和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对长期存在预警、积分考核分数较低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和医疗机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多部门,采取约谈、书面函询、暂停产品挂网、纳入“双随机”抽查重点名单、纳入失信信息记录和禁止交易等措施,督促企业健全自查自纠机制,落实诚信经营主体责任,规范采购业务活动。(四)基于积分考核制度的全过程监管。按月对全省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在采购平台开展的挂网、采购、配送、使用、回款以及执行集中带量采购等全流程开展评分,评分结果实时推送至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开展分类监管、定期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采购异常、配送异常、入库异常、资质过期等异常信息推送预警,要求企业和医疗机构及时自查整改,完善提交消除预警、修复信用的申诉渠道,提升服务意识。 二、实践效果 (一)医药企业主动降价成常态,医疗机构采购高价药行为得到有效约束。各省均在探索破解物价管理难题,新模式解决医药物价的思路为其他行业物价管理提供了有效借鉴。截至今年4月底,共对全省482家医疗机构、3712家生产企业、221家配送企业开展积分考核,低于60分的医疗机构、医药企业数占比分别下降33.3%和52.15%。共产生价格预警信息19090条、异常行为预警信息6036条,主动申请降价的医药品种达244个,平均降幅37.43%,最高降幅92.88%,节约采购资金千万元以上。主动采购低价药的医疗机构数量显著提升,如某三甲医院,原来采购同款抗癌药只采购价格高的,议价主动性不强,监测预警后,药品采购单价均降到全省平均采购价以下,节约采购资金最高可达70%,全省患者的用药负担明显降低。(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为后续放开市场准入建立防火墙。新监管模式是探索建立具有海南自贸港特色的医药价格监测体系的系列组合拳之一。自贸港政策落地以来,海南在医药准入领域的事前承诺即入制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对于直接挂网规则内的品种,企业承诺为全国最低价后均可挂网销售,不用审核其他条件。同时,引入信用承诺制,截至5月10日,3632家挂网医药生产企业的承诺函提交率达到93.06%,557家挂网医药配送企业的承诺函提交率达到92%。新监管模式的出台,既清理了已在海南挂网的问题企业近百家,也建立起了防火墙,为更多医药企业进入海南提供实质便利,吸引企业来琼投资兴业。(三)重监管更重服务,聚力优化医药招采领域营商环境。对于全国普遍存在的“医疗机构长期拖欠医药企业药款甚至达一年以上”的问题,监管新模式上线后,海南对集中采购药品耗材的回款时限明确为30天内或下月10日前,根据线上监测和线下核查显示,集中采购药品和耗材的及时回款率达到90%以上。对其他药品和医用耗材,严格按协议期回款,最长不得超过120天,迈出引导医疗机构及时回款第一步,逐步降低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聚力为企业发展创造一流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