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正式实施的物流国家标准解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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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年底,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的四项物流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包括:《电子商务第三方仓储服务管理规范》 (GB/T 39439-2020)、《汽车整车物流多式联运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GB/T 39448-2020),《物流设施设备的选用 参 数 要 求 》 ( GB/T 39660-2020)、《电子商务冷链物流配送服务管理规范》 (GB/T 39664-2020)。为了方便广大物流工作者了解标准,现就四项标准从标准制定的背景、主要技术内容和意义对标准进行解读,供大家参考使用。 一、《电子商务冷链物流配送服 务 管 理 规 范》 (GB/T 39439-2020) 标准已于2021年6月正式实施 1.标准制定背景 (1)国家和政府高度重视 《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 (国办发〔2017〕29号)提出部署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健康发展,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逐步完善电子商务物流标准体系,加强重点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提升电子商务物流服务水平”。此外,《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指出,鼓励发展社区自提柜、冷链储藏柜等新型社区化配送模式,完善冷链仓储建设等关键问题。同时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冷链专项规划,给冷链物流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冷链物流行业发展前景巨大。 (2)居民消费需求的提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冷链产品的需求量日益增长,同时对其品质和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2019年中国生鲜电商交易规模达3225亿元,较2018年1950亿元,同比增长65.38%,而在今年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居民减少了外出购物活动,平台购物成为居民的主要渠道。(3)食品安全要求 目前我国冷链物流配送尚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针对于“最后一公里”的操作规范缺乏相应的技术指导,发生在最后一公里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屡见不鲜,由于服务不规范、服务水平低下、“最后一公里”的冷链管理不到位等,导致消费者投诉的案例也非常多,行业内亟须制定冷链物流配送服务管理规范,以使冷链物流配送服务规范、快速、稳妥的发展。 2.标准主要内容 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冷链物流配送的基本要求、管理要求、作业流程及要求和评审及改进。适用于电子商务冷链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方对配送作业服务的管理,不适用于医药冷链物流配送。 标准中冷链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方是指提供冷链配送服务的组织及相关个体,包括第三方冷链物流配送企业、电子商务运营企业内的冷链物流配送部门、从事冷链物流配送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等。 标准规定了末端的“最后一公里”配送要求,规定了配送服务的保障要求,包括配送中的设施设备要求、配送人员要求、信息管理要求,以及配送物品的包装要求和温控所用的材料要求等。在作业流程及要求中,规定了配送站暂存、收货和垛码等相关要求,规定了配送前、交付时,以及交接的相关要求,规定了物品拒收后的撤回要求,标准还给出了配送服务提供方的内审管理及改进要求。 3.标准实施的意义 生鲜电商被誉为电商行业的最后一片蓝海,由于冷链食品易腐烂变质的自然属性,以及电子商务的虚拟性,使得电商的整个供应链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特别是冷链物流环节的时效性和食品安全性。2020年借助新冠疫情下“宅经济”的崛起,“无接触配送”模式的大火,给生鲜电商行业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各生鲜电商平台迎来了销售额的井喷。标准化的运作是降本增效的有效方式。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对电子商务冷链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方的配送作业及其管理予以规范,为冷链产品的“最后一公里”冷链物流运输服务提供指导性的标准,引导企业综合开展服务,优化组织管理,推动服务评价,提高冷链物流配送企业的服务质量,构建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法律落实、体系建设、标准实施”的良性机制,有利于提升行业服务质量监管水平,从技术标准层面和操作规范性提供基础依据。 二《汽车整车物流多式联运设施 设 备 配 置 要 求》 (GB/T 39448-2020) 标准已于2021年6月正式实施 1.标准制定背景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国,汽车整车销量从2009年的1362万辆增长到2019年的2577万辆,年均增长8%左右。汽车市场的良好发展前景吸引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装备制造企业和投资机构进入汽车物流领域,加快了汽车物流的发展。由于汽车销售多采用订单式销售的模式,对于汽车整车物流的时效性要求较高;汽车产业布局比较集中,销地分布比较分散,且进出口贸易物流频繁,多数产销地之间的运输距离较远。时效性强、中长距离多等特点使得采用单一的运输方式已无法满足汽车整车物流的运输需求。 汽车整车物流由于公路运输常年处于超限违规运营状态,低价竞争导致铁路、水路运输不具备竞争优势,联运难以开展。2016年,随着GB1589车辆新标准的出台,9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信部等五部委联合开展了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工作,逐步淘汰行业内一直以来违法运营的“双排车”和超长“单排车”,经过两年的努力,为期2年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公路运输市场合规运营,多式联运得到快速发展,运输价格合理回归。自2018年7月1日起,全行业全面淘汰了4万余辆不合规车辆运输,新增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置轴车辆运输车2万辆,半挂车5万辆,全面实现了车辆运输车标准化、合规化,公路运输市场安全运营水平全面提升,整车物流市场已经由以公路运输直送为主的运营模式转变为以铁水干线运输、公路两端短驳的多式联运组织模式,铁路、水路运输比例明显提高,铁路和水运能力进一步释放,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铁路方面,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铁路商品汽车物流发展规划,规划108个物流基地,其中14个区域性物流基地,94个地区性物流基地,节点网络覆盖国内主要整车制造基地及主要消费城市,极大的推动汽车整车物流铁路运输的发展。2018年中铁特货完成汽车整车运输量580万辆,较2017年增长26%;新增铁路商品车运输专用车辆4000辆,增长了28%,总计拥有专用车辆18500辆;同时进一步优化运输组织,汽车运输周时为10.1天,较2017年减少了0.7天;拥有42个物流基地,可同时存储23.1万台汽车,铁路运输优势明显增强。 水路方面,沿江沿海整车进口口岸及汽车水运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推进,滚装码头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建设不断完善,推动了汽车整车物流水路运输的发展。2018年完成汽车整车运输量320万辆,我国整车水路运输仍以滚装运输模式为主,少量采用集装箱运输,2018年,深圳长航、上海安盛、民生轮船、中远海运、中甫航运和华嘉船务、大丰港畅明海运等船务公司共计拥有90多艘滚装船,为我国水路运输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基础。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的多式联运格局逐步形成。 与此同时,随着国家对降本增效、节能减排的不断重视,发展多式联运工作逐渐被提到国家层面来。2011年5月,交通运输部与原铁道部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铁水联运发展合作协议》,积极推进集装箱铁水联运示范通道建设工作;2013年6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多式联运作为交通运输促进物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2016年,交通运输部印发《2016年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多式联运全产业链大调研,研究起草促进多式联运发展的若干意见等。2017年1月,《交通运输部等十八个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的印发实施,使多式联运上升为国家战略。201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提出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公路运量向铁路水运转移。多式联运的发展环境不断向好。 目前我国汽车整车干线运输铁水运量比例不断提升,汽车多式联运发展快速,但由于汽车物流过程中所采用的设施设备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多式联运所涉及的设施设备是汽车整车物流多式联运的核心基础。而不同运输方式管理部门对于设施设备的要求规范不尽相同,并且运输方式间信息共享率低,导致多式联运过程中设施设备间难以有效衔接,不仅影响运作效率、增加物流成本,还可能增大整车受损的风险。制定《配置要求》标准有助于提高汽车整车物流不同运输方式间的顺畅衔接,达到提升汽车整车物流系统运行效率,降低汽车整车物流成本,助推汽车整车物流高质量发展的目的。 2.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主要包括7个章节: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设施配置要求、设备配置要求和信息系统配置要求。 第1章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整车物流多式联运设施设备配置的总体要求、设施配置要求、设备配置要求、信息系统配置要求,适用于作为商品乘用车多式联运过程中所使用的设施设备的规划、选用、配置,不适用于汽车整车集装箱多式联运方式。 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通过规范性引用相关标准的方式简化了内容,并参考了已发布的各项标准,共计引用10个国家标准。 第3章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汽车整车”“多式联运”“车辆运输车”“滚装船”“趸船”“浮码头”等术语、引用了GB/T 8487、 GB/T 31152-2014、GB/T18354-2006 以 及 GB/T 26774-2016。 根据《汽车物流术语》 (GB/T 31152-2014)中5.7汽车专用铁运货车的定义对“双层运输汽车专用车”进行了改写定义。参考《乘用车水路运输服务规范》 (WB/T 1033-2006)版本对“滚装”进行了定义。并对尽端式站台、双层可调式装卸站台、短驳司机摆渡车等术语进行了定义。 第4章总体要求 本标准对汽车整车物流多式联运设施设备配置提出了满足基本作业和生产生活配套要求,空间衔接、能力匹配、流程顺畅、作业便捷的衔接要求,以及安全、经济、高效、环保的属性要求。并明确了设施设备的基本构成,对设施进行了基本要求。汽车整车物流多式联运的设施设备实际是由公、铁、水(空运整车在我国汽车整车物流中的占比极低,编制小组在征求企业意见后决定本标准不考虑空运整车的相关要求)多种运输方式设施设备的集合,为避免分别列举不同运输方式的设施设备的配置要求时与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有过多的重复,将联运的相关设施按照功能类别划分为衔接设施、配套设施和办公设施,设备按照作业类别分为运输设备、装卸设备、固定装置等。 第5章设施配置要求 本标准在规范设施选用要求时不仅考虑了设施本身,还考虑了与之相关的设施的关联关系。在参考《铁路物流中心设计规范》 (Q/CR 9133-2016)等标准的基础上,保证了汽车整车物流多式联运中设施设备配置要求的实用性及与相关标准的一致性,对铁路装卸线、铁路站台、车辆运输车装卸场地、码头、交接缓冲场地、整车存储场地等设施的空间衔接、能力匹配、作业衔接给出了明确的要求。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