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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权益保障政策出台:
快递业价格战迎拐点
  □傅晓羚甄芹田爱丽
“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强化职业伤害保障”“完善休息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日前,人社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对于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一步明确了在规范用工、薪酬待遇、职业伤害保障、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各项权益,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近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劳动保障权益也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在电商物流领域,配送员流动性大、收入不稳定、缺乏社保等问题也是长期以来的行业难题。在此之前,7月初,国家邮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围绕劳动合同、就业薪酬、社会保障、职业伤害、技能培训几大范畴展开,初步明确了做好快递员权益保障工作的路径。“快递服务的稳定发展,人员保障是根据”,物流专家杨达卿告诉记者,长期以来行业粗放发展,对一线从业人员关爱重视不足,从业人员职业幸福感不高、流失率高,也影响服务持续升级。多部门协同维护快递、外卖等从业人员权益,体现了对生活物流行业的重视,切实维护一线从业者权益的重视。
未签订劳动合同快递员占比大
  快递物流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长期以来,快递员面临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工作量和收入不匹配、工伤认定难、社保福利待遇低、人员流动性大等种种问题。快递物流信息服务商“快递100”向记者提供的最新调研数据显示,全国约400万快递员中,近半数快递员没有与企业签订直接劳务合同或派遣合同;仅有14%系由所在企业或自己缴纳社保、五险一金。因而,快递员群体大多面临缺乏劳动保护,一旦权益受侵害,往往存在维权成本高企、工伤认定赔付难等尴尬局面。
  就薪资结构而言,目前快递员工资多以“底薪+提成”模式为主,是一份多劳多得的职业。但连年提升的快递业务量和快递员到手工资似乎难以成正比。据中国邮政快递报发布的《2020年全国快递员基层从业现状及从业满意度调查报告》统计,超五成快递员月收入不超过5000元,月收入超过1万元的仅占1.3%。
  这与快递行业“价格战”的背景不无关系。根据各上市快递公司财报,2020年“通达系”单票毛利已普降至不到0.5元。据了解,在竞争最激烈的快递“产粮区”,单件包裹派费不足1元成为常态。为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部分快递网点派费一再降低、末端网点盈利空间被不断压缩,快递员大量流失,网点稳定性下降。
  同时,为了完成总部的考核指标,不少网点对快递员“以罚代管”成为日常。“快递100”调研数据显示,82%快递员每月都会以各种原因被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成为某些快递企业盈利途径。多位快递员告诉记者,一旦延误派送、丢件或遭遇用户投诉,其罚款金额甚至足以抵消数日工作收入,直接令其萌生退意。
  国家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凯近日表示,快递员权益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快递市场迅猛发展所衍生的问题,也有产业链上下游的利益分配问题,需要处理好就业优先和权益保障、上游和下游、先行先试和复制推广“三个关系”。为此,需要多方联动,形成合力。
平台企业也需担责
  记者梳理近期出台的政策发现,多部门对快递物流领域配送员所涉及的权益中,规范用工、稳定劳动者队伍;保障合理的劳动报酬,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和申诉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都是值得关注的重点。
  规范用工一直是快递行业的一大痛点。记者此前采访了解到,除了合同签约率低的正式工外,每年的“双11”等业务旺季,快递企业还会通过增加薪水、补贴等方式招临时工,其中不少是通过亲友邻里互相介绍引入,往往更缺乏正式的入职签约流程,遑论权益保障。
  《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在快递企业中,除了劳动合同,还有大量的劳务派遣性用工合作,这种模式实际上是企业规避责任的一种办法。”有快递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称,“降低快递员的成本,快递费就可以拉低,就能接更多电商件,从而通过低价竞争提升市场份额。而其实,提升快递员收入最直接的做法是增加派费,但实际上,企业总是想方设法压榨快递员。所以此次意见的发布,有望解决价格内卷的问题。”
  考虑到劳务派遣的合作用工形式,上述意见明确,“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等合作用工方式组织劳动者完成平台工作的,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对其保障劳动者权益情况进行监督。平台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对采取外包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企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备受关注的“给快递员上社保”等问题也有望被解决。例如,新规显示,“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动企业为快递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等,也分别被写入了上述两个意见中。
不合规快递企业或将被淘汰
《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还强调,落实公平就业制度、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休息制度、健全并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强化职业伤害保障、健全劳动者申诉机制等。
  其中,“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完善休息制度,在法定节假日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合理报酬”都与快递配送员等新业态从业者的收入直接相关。“督促企业制定修订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则有望进一步完善员工的薪酬结构。
  记者了解获悉,针对快递行业“价格战”,一些快递企业乱下指标、乱降派费、乱罚款、低价竞争等乱象。为保障快递员能够获得合理的工资收入,《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出了制定派费核算指引、制定劳动定额、纠治差异化派费、遏制“以罚代管”等四个方面的举措;并推动落实“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的要求,使消费者可以根据企业服务能力、商业信誉和快递价格等选择快递服务。
  “快递100”CEO雷中南对记者指出,本次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标志着快递大洗牌时代正式到来。“快递员的权益得以系统性的保障,对于整个快递产业升级而言,具有极大的提升促进作用,通过压榨快递员收益降低成本的快递企业将迅速被淘汰,也会解决沉疴多年的中国快递企业大而不强问题,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虽然此前也不乏维护快递员权益的相关举措,但在落地实施上,快递加盟管理庞杂、‘以罚代管’粗放经营、价格内卷低劣竞争等,导致难以落地。”雷中南认为,此次意见的实施也会有个痛苦的过程,比如企业短期运营成本增高、加盟体系重整等。但从长期来看,有望从根本上解决价格战内卷问题,切实保障快递员权益,使其融入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真正成为新就业形态下的基石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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