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盒”营销早该取缔
□ 特约评论员 李宏 中秋国庆购物高峰将至,广大消费者切莫被“盲盒”营销方式所迷惑。 盲盒,顾名思义就是盒子中放置不同的物品,消费者凭运气抽中商品。正是这种随机化的体验,让用户欲罢不能,成为当下最热门的营销方法之一。但时下此种方法已被玩得走了样。 一位市民顾先生通过微信小程序泡泡玛特抽盒机上的“神秘商店”活动,在选择时按了99元抽一次,没想到付款时直接跳转到全包,一下子支付2178元,立即申请退款却被客服拒绝。据悉,和谷先生遭遇类似的消费者还有不少,其中一次性最高消费近万元。 至于儿童就更易中招了。一个孩子拿了一百元钱去买盲盒,打开一看是个质量低劣的塑料娃娃…… 泡泡玛特成立于2010年,其盲盒产品占比超过八成。根据泡泡玛特2020年向港交所提交的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公司毛利达到7530万元、2.98亿元及10.9亿元;同期的毛利率分别为47.6%、57.9%及64.8%。据此计算,售价39~59元的盲盒,其成本仅十多元。如此暴利营销难道正常吗?盲盒营销就是欺诈消费者,该有人管管了。 多家媒体对此现象予以了披露。 笔者认为,盲盒营销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和侥幸心,的确风靡一时。但它无视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培养了他们的赌博心理,尤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现已被演绎成了假冒伪劣商品的载体,商家阴谋诡计的阵地。不仅影响了商品质量和服务的提升,也破坏了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这种营销方式早该取缔。 从职能部门讲,应从根本上加以立法取缔。市场营销可以创造创新,但是,对于创造出的怪胎,创新出的畸形,我们要做的只有铲除,使其没有生存的土壤。否则,类似乱状还会变着法冒出来。 从营销企业讲,应“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销售货真价实商品的方法有的是,可千万别学泡泡玛特这种盲盒套路。 从消费者讲,“莫被浮云遮望眼”。一旦碰到盲盒类套路,千万多个心眼,别上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