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企业应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 特约评论员 李宏 日前,商务部等3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以12项举措推进农商互联,促进农民收入提升。 笔者认为,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比例的人口在农村,而近年来,部分鲜活农产品区域性、季节性“卖难买贵”成为困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一大难题。科学搞好农村流通,解决“卖难买贵”,对乡村振兴,真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流通企业应多措并举,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首先,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主体应全面精准对接。应以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尽量权合作等模式,实现上联生产、下联消费。应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在农商互联基础上建立产销衔接密切、利益联结紧密、合作长期稳定的新型农商关系。这需要从硬件上发力联设施、软件上发力联信息。 其次,应解决供需不平衡、衔接不顺畅、结构不优化的问题。鲜活农产品易腐烂,受市场、信息因素影响大,尤其是流通成本高。据测算,每增加一个流通环节,成本将增加5%至10%。因此,应尽量减少流通环节。 再有,需要建立和完善新型农商关系,从硬件上发力联设施、软件上发力联信息。要支持产地加强产后商品化处理和发展冷链物流。扶持流通企业建设保鲜、贮藏、分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设施,减少产后损失,延长供应时间。引导食品加工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货架期,提高附加值。 同时,应在农商互联的基础上,推动信息进村入户,把大数据融入农业,引导农户做好品种文章,走出“大路货”窘境,生产多样化优质农产品。 最后,应在乡村全力发展电商。实践证明,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既可以推销农副产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是大有可为的。随着大数据、5G、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普及和推广,随着消费市场不断下沉、个性消费持续增长,即便是相对偏远的农村,也能搭上电商直通车,把农副产品卖到更广大的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