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补助标准公布
稿件来源:边吉
本报讯12月14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山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补助指导标准》 (以下简称《标准》)。 根据《标准》要求,该补助标准适用于新建及扩建类型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冷库主体设施以实际验收合格的库内净容积(m3)为补助测算依据。建设标准应符合《2021年山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 《标准》指出,新增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的按照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30%进行补贴;依托闲置的房屋、厂房、土窑等改建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的,补贴金额为新建同等容积冷藏保鲜设施补贴金额的70%;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此外,冷藏库保温层超过20cm建设标准可适当上浮10%;根据冷库建设周边环境情况,经充分论证后,建设标准可适当上浮10%;各县(市、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上限范围内作适当浮动,但浮动范围不得超过10%。 据了解,该《标准》是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为保障山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补助标准相对统一,在参考借鉴其他省市实践经验基础上,经专家认真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而制定的。(边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