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布《2021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报告》: 2020年电商服务站行政村覆盖率达78.9%
稿件来源:吴欣
本报讯 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联合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12月20日在京发布了《2021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总体水平达37.9%,电商服务站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8.9%。 报告称,到“十三五”末,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村网络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业生产信息化稳步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成效凸显,数字乡村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此外,农产品电子商务异军突起,信息化服务加快普及,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这些都为“十四五”期间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快速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 农业农村部表示,经对全国2642个县(市、区)相关数据综合测算,2020年全国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为22.5%,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水平为22.1%,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农产品销售总额的13.8%,应用信息技术实现行政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务”综合公开水平为72.1%。 同时,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的“雪亮工程”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7.0%,县域政务服务在线办事率为66.4%,电商服务站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8.9%,县均农业农村信息化财政投入近1300万元,县均农业农村信息化社会资本投入超3000万元,县级农业农村信息化管理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78%。 另一方面,报告也显示,虽然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处于较低水平的起步阶段,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资金投入不足等方面。 业内专家表示,数字乡村建设是实现数字化中国建设的重中之重,要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进一步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扩展延伸力度,加快新一代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乡村地区的发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全过程深度融合,以数字技术带动乡村新业态融合发展。大力推进数字乡村民生信息化,积极打造乡村金融、文化、民政、社保、就业、医保、教育等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数字乡村治理新格局。 (吴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