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百姓安康的订单式采购短缺药绝对马虎不得
□ 特约评论员 李宏 日前,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2021年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将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药费负担。深入推进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形成京津冀联合带量采购新模式。京津冀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都将参与此次带量采购,同时,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积极参与。 笔者认为,药品,尤其是短缺药品,往往是牵涉百姓生老病死的最后一道屏障,与“民以食为天”同等重要。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既考虑了药企的效益,更考虑了广大百姓的承受能力,值得点赞和各地借鉴。而从职能部门、药品产销、医疗机构到病患者,谁都责无旁贷,绝对马虎不得。 从职能部门讲,对短缺药品进行订单式采购,是充分发挥带量采购机制的有效举措,也是加快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面的积极探索。订单式采购作为带量采购的一种,为避免供需失衡提供了制度保障。这既是公共安全的题中之义,也是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充分体现。集中采购模式既可“以量换价”,让中标企业拥有较稳定的市场占有率,获取相对可靠的利润空间。也建立了一条完整的供需链,消除了医药代表“赚差价”的空间。 从药品产销企业讲,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由于短缺药品大多是利润很薄的低价药,一旦出现原材料上涨、用药结构和供需关系失衡、药品标准变化、信息不对称等诸多因素影响,就会降低药企生产的积极性,选择停产或者减产的方式来应对,市场供应因此出现短缺,广大患者处于“无药可用”的困境。药企职工也可能是潜在患者,应多多换位思考,在降本促销上下大力气,力争被列入“采购目录”。 从患者讲,作为“上帝”,也应积极配合订单式采购短缺药措施的出台,做到精准用药,“好钢用在刀刃上”。即便是药价下来了,也要量入为出,而不要盲目囤积药品,科学享受和用好政策带来的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