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国务院公布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量化指标任务完成情况,22项指标任务全部完成。
从宏观经济主要指标看,2021年GDP增长8.1%,高于6%以上的目标。2021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5%;全年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1%,优于5.5%左右的预期目标。2021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为0.9%,低于3%左右的目标。
财政方面,“赤字率拟按3.2%左右安排、比上年有所下降”“中央本级支出继续安排负增长”“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并扩大范围,将2.8万亿元中央财政资金纳入直达机制”等目标均如期实现。
围绕企业减税降费以及加大金融支持力度,2021年,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相关政策全年新增减税1097.99亿元。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截至2021年12月底,5家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41.4%,高于30%以上的目标。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分别下降33.4%和14.8%,远远高于降低10%的既定目标。
在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领域,也交出了充满“暖意”的成绩单。
2021年,全国高职院校扩招139.41万人,加上2020年扩招的157.44万人,两年共计扩招296.85万人,高于200万人的目标。2021年,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56万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
截至2021年12月底,2804个县实现有1家以上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各地区均实现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2021年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5元,达到每人每年79元。(班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