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过度包装早该强制限制
□ 特约评论员 李宏 工信部日前组织完成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要求:粮食及其加工品、月饼及粽子包装层数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月饼不应与其他商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值的商品混装。月饼、粽子包装的条款实施日期为2022年8月1日。 相关国家标准的此番修改,细化到包装层数不应超过三层,既是针对新情况的与时俱进,亦是针对老问题的再度强化,为的是引导绿色消费,遏制过度包装改头换面重出江湖。 我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40%,其中很大部分由过度包装产生。无论哪种过度包装,都不仅失去了节日文化该有的纯正味道,透出一股腐败气味,迎合了某些人不正当的送礼需求,败坏了社会风气;且污染环境,更污染人心。过度包装喧宾夺主华而不实,严重浪费资源不说,更增加了物流成本,抬高了市场物价,有的已涉嫌消费欺诈。 笔者认为,由于过度包装弊病多多,早该强制限制。工信部此次出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当其时。关键是要各方协力,把国家标准落在实处。 从职能部门讲,要从源头上减少过度包装造成的资源消耗,倡导文明健康的节日文化,首先要给何谓“过度包装”定出更为明确的标准,划出更为清晰的红线。类似于包装层数和材料的规定,可否对包装成本等,也做出细化规定。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执法部门要严格处理,体现法治力量。 从包装物厂家讲,有了新标准,关键要落实。相关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照新的国家标准实行绿色包装,真正转变观念,摆脱过度包装的思维定式。好的产品肯定不是靠豪华包装堆出来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只会砸了自己的招牌。 从消费者讲,作为过度包装的受害者,应积极参与监督,践行绿色消费理念,让产品包装真正回归其本义;让“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商品没有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