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规包装不仅应有限制标准,更应予以惩处
□ 特约评论员 李宏 “套娃式”礼盒、大盒配小饼……近年来,一些商品的外包装铺张浪费、“喧宾夺主”,让人头疼。近日,工信部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要求,引导绿色生产、倡导绿色生活。(摘自3月3日《人民日报》)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就曾指出,要“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随着社会进步,绿色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过度包装的危害显而易见。不仅成本高、售价高,消费者花了更多的冤枉钱,而且不环保,造成资源浪费,产生大量污染物和包装垃圾。研究表明,我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在这些包装废弃物中,不少是由过度包装造成的。 笔者认为,为何过度包装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呢?关键是缺乏强制性标准。此次工信部组织的标准编制工作很及时,很有必要。但更关键的是落地实施,对违规包装也应有配套惩处机制。 从职能部门讲,随着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相关配套惩处机制也要出台,在加强宣传的同时,对违规包装要强化监督,一旦发现,予以惩处,“杀一儆百”。 从过度包装物的厂家讲,只有实实在在的合身绿色包装,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的购买意愿。物流企业也应减少重复包装,加快发展可回收包装。 从消费者讲,要对过度包装说“不”,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大家都对过度包装物品不买单,过度包装还能有市场吗? 拒绝过度包装的“面子工程”,看似在做减法,实际上做的却是“持续发展”的加法。日积跬步,终至千里;绿色环保,利在千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