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有关工作
日前,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通知,部署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有关工作。 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的运输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一要全力畅通交通运输通道。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迅速启动部省站三级调度、路警联动、区域协调的保通保畅工作机制,确保交通主干线畅通。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服务区设置防疫检查点,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点应设在收费站外广场及以外区域,具备条件的地方要配套设置充足的货车专用通道、休息区,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航空机场,确需关停的,要按规定报批。 二要优化防疫通行管控措施。因疫情需对地级城市市辖区和县域、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实施全域封闭管理的,防疫通行管控措施分别由地市级、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并公布。不得随意限制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通行,不得以车籍地、户籍地作为限制通行条件,不得简单以货车司乘人员、船员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为由限制车辆船舶的通行、停靠。 三要全力组织应急物资中转。疫情严重地区要依托周边物流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加快设立启用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点或分拨场地,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对需跨省域设立的,相邻省份要给予支持。对进出全域封闭城市内物资中转站点的货车司乘人员,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情况下,实行通信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 四要切实保障重点物资和邮政快递通行。涉疫地区所在省份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应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建立健全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实行网上办理,全国互认。要充分发挥区域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加快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三省、成渝等重点区域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协同联动。要确保涉疫地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航空机场的集疏运畅通。要将邮政、快递作为民生重点,切实保障邮政、快递车辆通行。 五要加强从业人员服务保障。原则上防疫检查点都应就近配套设置充足的核酸检测点,在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密设置核酸检测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货车司机、船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 各地区、各部门要着力纾困解难,全面落实对交通运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政策,关心关爱货车司机、快递员群体。要加强值班值守,精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对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防疫通行管控措施要立即整改。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加码、简单实行“一刀切”劝返、违规设置防疫检查点、擅自阻断运输通道的,要督促加快整改。对于严重影响货运物流畅通、造成物资供应短缺或中断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相关内容详见A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