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路应急储备体系建设 12小时内应急装备物资可达全国
稿件来源:乔雪峰
本报讯 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印发实施《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布局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储备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形成更加统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协同、更可持续的公路应急储备体系;可同时应对2个区域发生洪水、地震、低温雨雪等重大自然灾害;东、中部地区应急装备物资到达时间不超过8小时,西部地区应急装备物资到达时间不超过10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12小时。 《方案》提出,充分考虑我国自然灾害分布和公路网结构特点,在现有23处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储备中心基础上,增设13处储备中心。根据储备中心区位特点、辐射需求、专项能力,建设形成6个增强型、30个基本型的储备中心格局,基本实现各省(区)全覆盖。同时补齐补足短板弱项,加快建立形成更加高效实用的公路应急储备体系,有效保障“6轴、7廊、8通道”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安全运行。到2025年,公路交通应急储备能力可同时应对2个区域发生洪水、地震、低温雨雪等重大自然灾害。东、中部地区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到达时间不超过8小时,西部地区不超过10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12小时,实现就近调配、快速行动,有序救援。《方案》提出,力争2025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重点推进增强型储备中心建设,同步推进储备中心运行管理机制建设、公路应急抢通骨干队伍建设、储备装备现代化和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方案》还明确了五方面主要任务:一是明确了在建、新布局储备中心建设的具体时限要求;二是部级层面印发《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管理办法》,各地健全储备中心日常管理制度;三是明确储备管理创新导向,依托储备中心打造公路交通应急抢通队伍,加强与公路施工、养护企业和应急装备生产和运营企业合作建设公路应急抢通骨干队伍;四是建立储备中心装备目录发布和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充分发挥增强型储备中心发挥导向作用,鼓励建立产学研用联合建立新型装备研发平台;五是建设部省联网公路应急装备管理信息系统,深化新技术手段在储备中心装备管理方面的应用,提升储备效能。 (乔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