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更大活力
□ 李晓依白明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近年来中国创新并重点培育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自2013年在浙江义乌实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以下简称试点)以来,经过多年发展,试点单位已达39家,覆盖东、中、西部21个省区市。各地方、各部门积极推动市场采购体制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和服务创新,持续为外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已形成较为完整、协调性强的管理体系,配套简化申报、增值税免征不退等支持政策,具有准入门槛低、申报手续简便、通关效率高、综合成本低、外汇管理灵活等优势,有力提升了小商品出口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为“小生意”提供了对接国际市场的“大通道”。近年来受疫情影响,中国外贸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市场采购贸易仍实现逆势增长,成为拉动中国外贸发展的新引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适应国内专业商品市场的国际化发展而建立的,39个试点市场主要是较为成熟的地区小商品市场。 近年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与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加速融合发展,助力传统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形成多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下一步,试点单位应立足自身优势,鼓励当地特色品牌和优势产品通过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各试点地区和主管单位应盯紧试点市场政策末端落实,进一步优化政策框架,提升出口流程、货值核算、监管方式等方面标准化、便利化水平;大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引导从事内贸业务的市场经营主体向内外贸易结合转型,助力更多中小微企业参与试点;积极探索市场采购与新业态融合发展,形成制度和政策创新示范,加强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激发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更大活力。 毋庸置疑,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后,其未来发展必然会在更大范围内满足推广复制的条件,最终在培育贸易强国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