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集团:探索创新路径 激发活力潜能
(上)——河钢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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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闫夏萌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河钢深入夯实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根基、推进区位布局优化、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成效逐渐凸显,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22年,河钢位居世界500强第189位,较2019年提升25位,河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于勇荣获中国企业管理最高奖项——第十二届“袁宝华企业管理金奖”。 改革路径更“清”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一场覆盖8万多家国有企业的大考。 河钢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国有企业在改革中的任务职责,始终把实施三年行动作为头等大事,高度重视,全力推进。 顶层设计,谋篇布局。前瞻性研判内外形势、行业动向和改革方向,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河钢以顶层设计为改革大局谋篇落子,以细致方案为改革步点标明轻重缓急,按照“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的工作要求,狠抓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完善调整河钢集团党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形成45项改革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单位,按月调度推进。各子分公司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强化任务落地,整体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调的推进体系。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董事会建设,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河钢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公司治理,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定型。 加强党的领导,形成“三重一大”议事清单、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清单,公司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更加清晰。 加强董事会建设,纳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120户企业,全部实现了“党建入章”,完成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和外部董事占多数改革任务,为董事会依法依规行权履职留足空间。5家重要子企业,全部落实董事会职权,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 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为集团增强活力、提高效率提供强力支撑,注入强劲动能。 经营机制更“活” 自我加压、主动作为。河钢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各项部署要求,力求在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积极稳妥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尤其是引入韩国浦项,合作建设总投资41.25亿元、年产135万吨汽车面板项目,成为近年来我国钢铁行业单体投资最大的外商合资项目,并荣获标准普尔全球金属行业“年度最佳交易奖”。引入金蝶等企业,借助领先的数字技术和管理经验,2022年河钢数字实现营业收入4.6亿元。与普锐特合作,搭建国际先进水平的增材制造研产平台。 把上市作为混改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相继打造河钢股份、河钢资源、中国气体、财达证券等上市公司平台。唐钢新区资产注入河钢股份,打造普钢类资产上市平台。将河北宣工机械板块资产剥离,更名为河钢资源,逐步打造资源类上市平台。截至2022年底,河钢资产证券化率达61%。 与此同时,河钢加快“走出去”实现混改。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施河钢南非矿业、河钢德高、河钢塞钢三大战略性支撑项目,形成海外事业发展格局。河钢成为我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钢铁企业。河钢塞钢管理团队被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改革增活力,创新出效益。河钢抓牢“三项制度”改革的牛鼻子,创新推进实施员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更趋完善。 聚焦“能进能出”,全面推行市场化用工,按下改革“快进键”。坚持“公开、评定、竞争、择优”原则,构建关键核心人才“薪酬特区”,实行“一才一策”协议制薪酬,近年来,市场化招聘员工1049人,引入高端人才300余人。 聚焦“能上能下”,深化经理层成员管理制度,点燃改革“主引擎”。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制度,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子公司经理层各岗位主要指标全部与企业发展业绩指标挂钩,根据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实施续聘或解聘。建立末等调整或不胜任退出制度,2022年退出45人,占比4.9%;近年来,竞争上岗选聘子企业管理人员679人,占比75%。 聚焦“能增能减”,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打破薪酬“大锅饭”。推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紧密挂钩,差异化设置经营业绩、重点工作、专项考核三大类考核指标,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差最高达2倍,员工浮动工资占比达60%以上。河钢2021年度及第五任期(2019-2021)考核被河北省国资委评为双“A”。2022年前三季度在省管企业经营业绩专项考核中位列第一。 随着河钢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正在加速形成,企业内部的竞争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三项制度”改革有效激发了人才活力,凝聚起企业发展的强大动能。(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