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 推动外贸回稳向好
□王珂 罗珊珊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拓展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2023年我国外贸发展面临哪些形势?2024年如何做好外贸等商务领域工作?近日,记者采访了商务部相关司局负责人。 如何看待2024年外贸形势?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李兴乾说,世界经济复苏势头不稳、动能不足,由此带来的外需持续疲弱成为影响外贸走势的主因。在这样的大环境、大背景下,中国仍保持了国际市场份额基本稳定,特别是贸易活跃度保持较高水平,充分体现了中国经济的韧性,也展现出中国发展的底气。 2024年外贸发展面临的困难挑战,李兴乾认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外需走势难以预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2024年全球GDP增速2.9%,较2023年3%有所下降,其中发达经济体仅增长1.4%。二是非经济因素变量增多。很多地缘政治因素很有可能外溢至经济贸易领域,不同程度干扰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顺畅运行。三是贸易保护主义时有抬头,全球范围内的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明显增多。“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回稳向好的积极因素仍在不断集聚。”李兴乾说,一是消费电子行业明显复苏,行业预测消费电子及半导体产业正在走出下行周期,近几个月手机、家电等消费电子产品出口回升势头明显。二是新产品和新业态潜力充足。“新三样”、储能产品等引领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产品契合全球能源发展需要,跨境电商、海外仓、保税维修等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三是对外开放红利持续显现,多双边经贸合作将迎来更加便利的发展条件和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总的来看,外贸拥有持久不息的创新能力和稳定高效、充满韧性的产品供应链,将继续保持回稳向好的发展势头。 李兴乾说,2024年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外贸新动能,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外贸回稳向好。 出台新政策。将会同各地方各部门持续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稳外贸政策。同时,针对新形势新任务,研究储备新的政策措施,适时推动出台,做好宣传解读。 开拓新市场。继续办好进博会、广交会等重要展会,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加强海外市场信息服务。持续推动便利跨境商务人员往来。推动标准“走出去”。加快自贸协定谈判。 培育新动能。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推动扩大综合保税区保税维修产品目录范围,再支持一批区外保税维修、再制造项目试点落地。拓展中间品贸易,深化国际供应链合作。激发贸易数字化和绿色化双重动能,制定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货物目录。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序承接产业梯度转移。推进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 积极扩大进口。提升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做好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培育工作,激发更多进口潜力。扩大技术装备和原材料进口,促进进口与产业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增加优质农产品、消费品进口供给。 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2023年以来,我国持续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取得了一系列亮眼成绩。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司长余本林介绍,我国已与2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2个自贸协定,自贸伙伴覆盖亚洲、大洋洲、拉丁美洲、非洲和欧洲,我国与自贸伙伴贸易额占外贸总额的1/3,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初见成效。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取得新进展。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规则,积极推动加入两个协定进程。2023年,商务部推动出台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若干措施、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全面对接总体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国内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对外签署自贸协定量与质同步提升。2023年在商签新协定上取得“3+1”丰硕成果,签署与厄瓜多尔、尼加拉瓜、塞尔维亚等3个自贸协定和与新加坡自贸协定进一步升级议定书。与洪都拉斯启动自贸协定谈判并实质性完成早期收获谈判,正积极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以及与海合会、秘鲁、新西兰、韩国等的自贸协定谈判或升级谈判。 自贸协定实施和宣介成效显著。会同自贸伙伴审议各协定实施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共同高质量实施,并支持地方结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贸协定,因地制宜出台针对性的对接落实举措。 余本林说,2024年将继续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通过自贸协定谈判助力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加大自贸协定谈判力度。继续推动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合作进程,力争进一步扩大我国自贸伙伴“朋友圈”。力争结束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以及与洪都拉斯、秘鲁的自贸协定谈判或升级谈判,启动一批与相关国家的新自贸协定谈判,继续推动与海合会、挪威、新西兰、韩国、瑞士、孟加拉国等自贸合作。 进一步提升自贸协定开放水平。将以自贸协定谈判为抓手,提升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比例,并着力以负面清单方式全面推动服务贸易和投资扩大开放,积极纳入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标准认证、政府采购等高水平经贸规则。同时,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主动对照相关规则,继续做好自主开放,协同开展先行先试,为进一步提升自贸协定开放水平提供支撑。 进一步提高自贸协定的利用率。将继续高质量实施现有自贸协定,解决企业面临困难,通过宣介培训帮助企业更好享惠,进一步促进商品、服务、投资在自贸区内自由便利流动,推动我国与自贸伙伴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