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全媒体记者 何文忠
“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就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面如此强调。
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再次强调:物流是实体经济的筋络,联接生产和消费、内贸和外贸,必须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实施降低物流成本行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要从何抓起?近年来,我国收费公路改革进展滞缓问题,收费公路也被公众质疑是物流成本的一大成因。
如何看待公路收费与社会物流成本关系?如何推进收费公路调整结构、进一步释放收费公路活力,提升公路货运效率,助力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 (下转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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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期间,现代物流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宝信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建卫。
货运成本与公路债
谈及社会物流成本,人们总会想到货运成本;想到货运成本,人们总会想到道路收费。“当前,我国运输成本占社会物流总费用的54%,其次是保管成本33.3%、管理成本12.7%。”李建卫表示,公路货运量占社会货运量的74%,公路运输成本占运输成本的52.6%,公路是我国运输物流的最主要载体,也因此公路货运成本是最主要的物流成本。
我国公路货运成本占比高,跟我国综合运输结构(公路货运占比较偏高)有较大关系,这也是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作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事项的原因。
目前,公路货运对我国社会货运仍保持较高贡献,2023年,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17.7万公里,已经连续多年位列全球第一,高速公路在货运提质增效作用在提升,但因其公众的质疑也在增多。
如何看待公路收费与公路货运综合成本?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调查显示,车队企业燃油费、通行费、驾驶员工资、车辆折旧支出分别约为34%、30%、20%、16%。通行费是仅次于燃油费的第二大支出。
而另一方面,我国公路建设成本不断提升,投资成本高企,我国高速公路存量债务超过8万亿元,年收支缺口超6千亿元,通行费收入入不敷出,贷款偿付风险持续加大。
李建卫指出,我国收费公路收费年限在15~30年之间,而国外很多国家收费期限都在30年以上。当投资规模和回报率保持不变时,我国较短的收费年限结合当前的收费标准,高速公路建设和维养资金筹措遇到极大困难。
从全社会物流降成本要求看,单一从货运企业降费用没有空间也不可持续,而简单要求高速公路企业减免费用,也面临入不敷出,都不是推进全社会物流降成本的科学路径。
司机省费用与增效率
“近几年,中国货运行业不景气,运价过低,油价高企,竞争激烈,尤其是改为按轴收费后,很多司机宁愿走国道、省道,究其背后原因,物流企业成本过高是主要原因。”李建卫谈道。
2019年9月1日,高速公路对货车收费方式改为按车(轴)型收费,部分空车和轻泡货运输车辆收费有所提升,一些司机为节省费用选择走国省道,使得高速公路利用率有所降低。
数据显示,重型货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里程仅占48%,仍有大量货车没有选择走高速。另一方面,我国货车高速公路平均行驶速度较国省道快七成左右,油耗低两成左右。由于国省道油耗和时间增加,综合来看,降低了车辆利用率,提高了车辆运行成本。
近年来,治理车辆超限超重进入常态化,超重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但“断尾逃费”假冒“绿通车”、货运半挂车出现“巨无霸”等逃费手段花样百出,导致交通事故频发、通行效率下降,增加了大量外部成本。逃费理应得到相应的惩罚。但逃费背后,也有着“生意不好干”节省公路运输成本的无奈。“降低物流成本,不能只依靠物流企业,应该联合多方的力量,促进社会物流成本降低。”深耕物流行业多年的李建卫深谙物流企业的经营成本压力。
如何破解收费公路难题
推进全社会物流降成本,需要用系统思维,从物流全生态综合考虑。而对公路货运市场来说,李建卫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延长收费年限,调整收费费率。尽快启动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综合考虑收费公路调整费率和延长年限,平衡投资回报与收费标准,降低当下货车通行成本。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2500多家物流企业和工商企业调查显示,超过70%的企业认为该措施有利于公路货运降本增效。
二是调整收费模式,提高通行效率。开展高速公路引流计划,选择试点省份探索利用公路运营数据和通行流量数据,在不减少公路收益前提下,深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利用技术手段对于国省道通行的空车、大车队运输等采取优惠费率,吸引国省道通行货车“回流”高速,提高车辆通行时效,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三是开展公路治理,降低违规比率。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参照货车超重入口劝返的治理模式,开展高速公路超限治理,对于超长超宽超高等具有严重安全隐患的超限车辆,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对于国省道加大超载治理和联合执法力度,提升超限违法成本,提高公路车辆通行效率,降低车辆运营成本。
李建卫指出,当前要开展交通物流融合发展试点,鼓励路企深化战略合作,探索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及省界收费站等土地开发用于城市分拨配送,加强高速公路和物流园区等设施联动提供物流增长服务,由收取通行费转变为收取物流费,增加非路收入比重,提高物流运行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