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虫”领着超载大货车畅行,到底谁在养虫?
□斯远 治超从来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治理问题。这背后最关键的,可能就是管住恣意的权力,打掉可能存在的超载利益链。 在山东德州市武城县,有这么一种行当:他们打着物流的幌子,干的却是给超载货车“领路”的活,每车次收取120元至200元不等的“领车费”,人称“车虫”。 据新华社报道,“庆华物流”的“王三”在当地车虫中颇有名气,原因是他能帮助车辆逃避检查和处罚。当地群众称,别人不敢走的路,他的车畅行无阻,“庆华物流”公司俨然成了超载车辆过境武城县的“地下交通站”。而在“王三”背后,则站立着众多参与分肥的交警和交通部门人员。这些人沆瀣一气,将交通运输领域搞得乌烟瘴气。去年以来,武城县纪委监委共处理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部门执法人员8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6人,移送审查起诉22人。 小小“车虫”不简单,别人不敢走的路,他领的车就畅行无阻。这样,那些超载货车,只要肯付出100元、200元的成本,就一路顺风。长此以往,堂皇的“治超”也就成了一个笑话。而因为成本推高了,车主只能继续在超载的路途上继续狂奔。这也是很多地方一直在大张旗鼓治超,但实际效果并不见佳的根源所在。 “车虫”猖獗,上蹿下跳,但“车虫”之所以显得非常神通广大,是因为那些隐藏在“车虫”背后的一些交通或交管人员,是他们在随时随地“养虫”。用报道的话说,涉案人员以所在组织建制为单位,实行共同犯罪,是该案一大特点。 例如,报道中提到,一个小小的武城县,就抓了88个交警和交通部门执法人员,这显然是一种整体性的崩塌。如此大面积腐败,令人震惊,这也表明,在当地,多年来一直奉行的是“车虫”、交警、交通等分食货车利润的原则,有关各方分工协同、协同运行,共同挤压运输利益,从而生生把标准载重40吨的货车,逼成超载3倍、载重过百吨的危险货车。 目前很难知道,最早发明“车虫”的是哪一个,但这并不重要,只要监管存在逐利的倾向,自然会衍生出各种变异现象。 一者,地方治超与监管部门的罚没任务叠加,治超就会成为当地监管部门的创收手段;再者,因为监管不力,执法人员个人的私欲也会膨胀,久之,就会形成扭曲的利益输送链条。 从武城县查处的情况看,有的“领车费”作罚没任务上交了,有的则落入经手者腰包。长此以往,一个地方被败坏的,不仅是当地的交通运输秩序,连带着,地方的权力生态也会发生变化。 因此,治超从来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治理问题。标准载重几何、实际载重几何,这些都可量化,都不难解决,真正困难的可能就在于如何管住恣意的权力。 说到底,超载的治理之道,一方面要强化监管,优化治超流程,把所有的问题都处理在明面上,逐渐构建起公开透明的秩序;另一方面,也要严厉打击权力寻租行为,也只有权力生态好了,运输生态才能好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