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十四五”助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7月27日,海关总署公布了《“十四五”海关发展规划》。其中有关于“一带一路”的专门规划,《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内容如下: 落实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提升沿线贸易安全与便利化水平。加快推广“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合作,支持亚欧货运大通道建设,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与对接,拓展中欧“安智贸”合作,加大“关铁通”、海关信息交换共享平台等项目推广力度,优化中欧班列和多式联运监管,支持中欧班列国内外集结中心从“点到点”向“枢纽到枢纽”升级。研究编制“一带一路”货物贸易指数,强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研究与应用,推进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互认,定期开展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货物贸易评估。加强与沿线国家技术交流和能力建设合作,推动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食品农产品等重点商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范围,促进优进优出。优化中东欧国家食品农产品输华准入评估程序,推动加快准入进程。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海关总署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解涛就《规划》对“一带一路”海关国际合作机制以及境外“单一窗口”互联互通数量等指标都做了明确指示。“在与我国签署‘一带一路’合作备忘录的138个国家中,与海关总署签订常态化机制化合作文件的数量,‘十四五’时期将由现在的53个国家提升到2025年超过90个国家。”解涛说,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以及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计划在未来5年内,中国海关将签署40份常态化机制化的国际合作文件。 解涛表示,第二项指标是与境外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国家地区和数量。2020年,与我国实现互联互通的境外单一窗口是新加坡,预计2025年将达到15个。目前海关总署正在与马来西亚、澳门等海关开展对接合作。 海关还将研究编制“一带一路”货物贸易指数,推进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互认,扩大食品、农产品等重点商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范围等。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介绍说:“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在强化规划执行和落实上下工夫,从两个层面做好规划任务分工。同时,海关总署将进一步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制定出台《海关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推进海关发展规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