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钢铁物流 - 综合物流 - 物流云计算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订阅注册] [找回密码]  
如何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河北省物流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丹建广 杨广超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条例》系统性地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中的经验,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标准与方式 [1]。本文主要立足“四种形态”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的运用,明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践行“四种形态”的现状进一步提出创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的策略。
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
  “四种形态”作用于基层党建监督执纪的根本意义在于:基层党组织或者党员出现违纪或者严重违纪行为时,按照相应的标准与方法实现批评教育、党纪处分和法律规范等方法,进一步落实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 [2]。“四种形态”最初作用于基层党建,长期发展中已经形成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发展,形成党建工作与纪检工作交叉运行的格局,以此推进企业政治生态文明建设。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到国有企业政治生态建设中,不仅是保证国有企业党建引领的重要保障,也是纪检监察的核心抓手。“四种形态”作为纪检监察监督执纪的重要方向,强调纪检监察抓早抓小基本原则,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四种形态”是营造风清气正基层支部的重要举措,实施“四种形态”代表着国有企业监督执纪与政治生态全面融合的纪检监察体系,能够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内部职工明确自身的定位与价值,将传统纪检监察工作与纪律监察发展成自律,提升企业内部的执纪管理,增强国有企业干事创业的效率 [3]。“四种形态”作用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就犹如戒尺一般,对内部职工的各种行为采取劝阻、警告和处理的方式全方位约束,能够有效地降低腐败群体,防控腐败源头,营造风清气正的国有企业政治生态。
二、纪检监察“四种形态”落实基本原则
  保持国有企业的政治清廉性是企业升级转型、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性,坚持政治统领基本原则、坚持腐败工作抓早抓小和与时俱进的基本原则不动摇,才能进一步统筹国有企业纪律建设与业务发展,发挥纪检监督实效,促进企业纪律建设工作落地生根。
  政治统领原则。国有企业纪检监督工作必须充分重视政治引领工作,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强化国有企业政治生态建设与纪律监督基本原则与精神,把握纪检监督工作理论核心与基础。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强化新时期“四个自信”“四个意识”与权责担当意识 [4]。(1)必须将政治建设摆在企业发展和纪检监督工作首位。坚持纪律监督带动发展,队伍建设引领生产的基本原则,重视政治理念在企业内部的发展;(2)将党的绝对领导原则深入贯彻到业务发展始终。进一步细化到制度建设与工作原则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发展与实施,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制度;(3)牢固树立文化自信观。从思想深处认同纪律的严肃性,保证企业战略发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统一。切实做到纪律监督进阵地建设不变样,业务发展不走样的格局。
  抓早抓小原则。纪律监督与反腐败工作抓早抓小,重视预防教育在工作中的重要性,坚持预防为主,控制为辅的基本原则。(1)坚持以党组织建设带动廉政建设。统筹企业内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重要性,强化反腐败工作阵地建设和活动建设,实现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建设同步发展的目的;(2)坚持以教育促进纪律监督工作发展。以警示教育为主,打造新时期现代化教育阵地。塑造企业文化引领,强调文化浸润性在教育中的作用;(3)坚持历史监督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将企业内部历史数据和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明确发展导向,重视企业内部职工发展思想导向,确保纪律监督建设常态化发展。
  与时俱进原则。时效性是纪律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有实效的必要条件,坚持与时俱进的基本原则是国有企业在纪律监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必要原则 [4]。(1)坚持监督执纪内容与时俱进。监督执纪既要坚持不走样、不变样,又必须保证其内容的时效性,必须结合企业特色,打造适应企业监督执纪融合发展的内容;(2)坚持监督执纪方式与时俱进。在信息化技术背景下,借助现有党建云、传统监督执纪宣传工作的同时,实现国有企业内部有纪律建设常态化发展是推进监督执纪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途径;(3)秉承守正创新的理念。落实“四种形态”不仅要守正,更在于创新。创新的本质在于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明确政治站位和使命担当,坚持纠正“四风”不动摇的前提下将权利关进腐败的笼子。以新时期监督执纪意识形态为标准,重视第一种形态在国有企业监督执纪体系中的重要性,创新监督执纪建设理念,把握纪律建设新方向。
三、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现状与思考
(一)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现状
  近年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以“两个责任”为抓手,积极探索“四种形态”实践机制,运用新方法,逐渐建立起“权责明确、抓管到位、制度保障”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国有企业“四种形态”责任实践。(1)明确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权责界限。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重点在班子建设与领导队伍建设,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明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权责界限,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加强思想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强化五种意识来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同时,主体责任具体化发展。以纪律监督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度融合,实现监督执纪自我净化的目的 [5]。明确地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纪检监督体系建设,实现党建引领、监督融合发展的格局。(2)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系列监督执纪管理制度。结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了诫勉谈话相关工作的实施办法、组织干部聘任管理办法、廉政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主体制度,形成以企业纪检监察与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发展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3)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向下延伸。坚持问题为导向,针对企业内部干部存在的信访举报、投诉等反映的一般性问题以及不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为有效抓手,分别开展组织提醒、履责约谈、函询谈话和诫勉谈话 [6]。建立宏观数据分析排查机制,将企业干部的发展与历史发展情况结合起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形成内部谈话意见,进一步细化谈话的对象与要点。(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新思考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运用实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的运用新时期社会主义党建理论体系指导实践,深入贯彻新时期纪检监察基本工作与理论实践制度,立足企业发展实际,反对经验主义与教条主义,正确面对落实“四种形态”中因思想认识不全面、规范保障体系弱和后续跟踪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创新工作实践,推动“四种形态”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创新发展。(1)强化前馈控制的理念认知。正确把握“四种形态”的作用与责任机制,把握好抓大案、要案与防腐败工作抓早抓小之间的关系,坚决破除“放水养鱼”的工作形态,坚持防控为主,防治结合前馈控制目标。逐渐将国有企内部员工思维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的转变。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将实践运用细化到“四种形态”中,重点坚持对第一种和第二种形态的考核与防范,不仅要重视谈话的数量,更要重视谈话的深度,明确谈话是否能够促进企业干部职工自觉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达到前馈控制的根本目的;(2)不断规范“四种形态”执行程度。坚持发展的理念,坚持监督执纪与时俱进,深入贯彻新时期监督执纪工作基本要求,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与态度,不断强化运用“四种形态”的规范化保障程度。一方面坚持办公室督查督办工作责任机制,做好谈话文书管理与程序管理,明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程度;另一方面强化程序规范。进一步规范谈话提醒、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处分等流程控制标准,确保各流程控制实施到位,严格按照程序运用好“四种形态”在纪检监察中的作用发挥。(3)建立运用“四种形态”,持续跟踪机制。强化结果是落实“四种形态”的根本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形成廉政建设与纪检监察合力,从教育和监督两个层面保障“四种形态”各项工作机制落实到位。利用大数据平台,强化“四种形态”运用责任保障机制,运用企业大数据平台将审计、财务、税收等相关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做好动态化的信息管理与收集,强化数据分析与结果运用,及时梳理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组织力量查处并开展集中治理,强化结果控制与跟踪机制建设,推动“四种形态”工作常态化发展,建构长效发展的反腐倡廉建设体系。
四、结语
  总的来讲,随着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发展需求,企业廉政建设工作尤为重要,企业内部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四种形态”基本原则,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纪检监督工作实施保障能力建设,强化企业内部的政治堡垒和战斗力,顺利推进国有企业升级转型,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1]薛相才关于国有企业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与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8,No.539(05):109-110。[2]褚金林关于市级烟草专卖局实践四种形态的调研与思考[C]//广西烟草学会2018年论文汇编.2018。[3]戴湘桃国有企业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与思考——以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例[J].改革与开放,2018(2):7-8。[4]李晓亚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研究与思考[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17(06):13-15。[5]王霄飞国有企业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思考[J].现代企业文化,2017(18):103-103。[6]高国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和思考[J].中国农垦,2017(6):47-48。
 本文评论                                        评论数()  更多>>
评论正在加载中...
 发布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最大长度:500 还剩:500
 
   综合物流近期报纸查看                                 更多>>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如何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本文所版面
【第 A7 版:智慧物流】
现代物流报社 http://www.xd56b.com/ 版权所有123
技术支持:喜阅网(www.xplu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