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不是法外之地,不能为所欲为
□ 特约评论员 李宏 网民在直播间看到的“过亿”战绩,实际上销售额可能未过千万。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从事快手平台电商经营业务的北京晨钟科技有限公司,其旗下主播“小伊伊”在一场“寺库专场”的直播带货中宣称成交额过亿,但实际销售金额为912万余元。因夸大直播销售成绩,误导公众,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20万元。 (8月17日南方都市报) 时下,直播带货已成为网络经济的主要形式,深受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的青睐,依托互联网电商平台和网红传播力,这一新经济模式让许多平台、商家迅速尝到了流量红利带来的甜头,消费者也为网购了心仪的商品而心满意足。 但笔者认为,把直播发货造出假来就是另外一码事了。一段时间以来,网红直播带货频频翻车,夸大其辞、虚假宣传、数据造假、售后服务差等问题屡见不鲜,食品、美容、保健等行业堪称“重灾区”,坑害了消费者,污染了电商环境,造成了不公平竞争,甚而触犯了法律。因此,直播带货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和社会组织都不能为所欲为。否则,必将受到处罚。 从监管部门讲,有关部门已多次喊话及发布相关监管政策要求不得发布浮夸、虚假的“战报”。《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直播带货”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更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以准确的监管措施划分了各参与主体的职责边界,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为消费者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从带货网红讲,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社会影响越大,守法责任越重,理应更主动地替消费者“把关”。带货网红所属的公司也应主动采取措施,定期邀请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上门指导,查缺补漏,完善管理制度。直播平台也应提升管理水平,查找管理漏洞,提高入行门槛。否则,一旦受罚,就名声不保。 从消费者讲,应增强真假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对网红介绍的商品,要货比三家,别被网红带货直播的所谓流量所忽悠。一旦被假劣商品所受骗,要积极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