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物流车辆自动驾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等两团标立项
稿件来源:曹雨
本报讯 9月7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印发了《2021年第三季度第二批团体标准计划的通知》 (物联标字[2021]93号),《场内物流车辆自动驾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和《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撮合交易服务要求》团体标准被正式批准立项。按照计划表,项目计划于2023年9月前制定完成。 据了解,其中的《场内物流车辆自动驾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装备专业委员会与驭势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共同牵头起草,该团体标准规定了场内物流车辆自动驾驶系统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适用于场内物流车辆自动驾驶系统的设计、测试、运营和维护保养。项目计划号为2021-TB-014。 《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撮合交易服务要求》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络事业部、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分会牵头制定,9月2日通过立项审查,项目计划号为2021-TB-014;依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标准即将进入编制阶段。目前,为保证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分会已发出通知希望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制定,提出意见,以此共同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曹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