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率先出台沿海发展行动计划
本报讯 2月8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系统推进沿海高质量发展,南通市第一时间行动起来,组织编制《南通市关于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行动计划》 (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南通市发改委组织开展了多轮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专题会商,编制形成行动计划,提交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1月30日,南通市行动计划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行动计划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突出海味,聚焦南通市沿海前沿区域发展(指南通境内海启高速公路至海岸线陆域及毗邻海域),聚焦产业、港口和项目;二是实事求是,既适度超前谋划,又充分细化实化,确保行动计划可操作、能落地;三是只讲干货,项目化、清单化制定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围绕“临港产业新空间、江海联运新枢纽、滨海特色城镇带、绿色生态新沿海、双向开放重要支点”五个方面重点任务,提出18条切实可行的举措。对江苏省贯彻规划有关工作中涉及南通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确保省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迅速落实,并排出了南通市计划2022年度完成或取得实质性进展的20项重大事项、31个重点平台和65个重点项目。 今后,南通市还将认真贯彻江苏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抢时间、重实干,推动规划内容快落地、行动计划快执行,力争早出成果、早出实效,为全省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成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