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央企有效投资系列政策箭在弦上
□刘丽靓 国资委日前印发通知,明确中央企业2023年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的重点工作。国资委表示,正在研究形成支持企业扩大有效投资的一系列政策“组合拳”,进一步激发企业投资意愿和主动性。将组织企业科学编制投资计划,逐户确定投资规模,加强投资情况监测分析,推动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投资进度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以真金白银的投资增长拉动带动经济增长。 扩大有效投资是稳经济、调结构、补短板的重要抓手。日前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投资管理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推动有效投资持续平稳增长。中央企业要把稳投资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稳促进、以进固稳,科学合理安排投资规模,并按照“抓紧推动实施一批、系统谋划新增一批、提前研究储备一批”的项目推进接续机制,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力争实现既定任务目标,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通知》强调,要积极参与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等基础设施,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大医药保障、应急产业等领域投入。谋划落地更多投资少、见效快、社会效益好的“小而美”项目。加大在粮食、能源、战略性矿产资源方面的投入力度等。 同时,要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设备、绿色环保等布局力度,推动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产业快速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大对5G、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推动平台企业引领发展。以资本为纽带投资布局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构建自主可控产业生态。《通知》要求,企业要稳妥处理好“促”和“稳”的关系,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要严控非主业投资规模和方向,不得开展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不具备竞争力的非主业投资项目。非房地产主业企业不得进行非自有土地的竞拍和开发,不得以控股方式开发自有土地。做好对外并购项目的前期论证和产业趋势研判,严禁并购高资产溢价、高负债企业,严控符合主业但只扩大规模、不提高竞争力的并购项目。高负债企业不得开展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投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