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崔卫杰: 新疆自贸试验区在实施范围上实现了重要突破。过去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一般是120平方公里以内,此次为更好地发挥新疆自贸试验区服务国家战略的作用,实施范围达到了179.66平方公里。新疆自贸区的方案中,除了贸易、投资、金融、产业等与其他自贸区的共性试验任务之外,在建设联通欧亚的综合物流枢纽、深化向西开放多领域交流合作方面提出了差异化试验任务,是《方案》的重要亮点之一。 新疆东西部经济研究院院长唐立久: 新疆自贸试验区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中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之际最新设立的自贸试验区,也是西北沿边省份中唯一的自贸试验区。自2013年9月29日,中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在上海揭牌运行,自贸试验区不断扩围,现在基本上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的试点格局。在新疆设立自贸试验区,体现了中央对新疆开放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对新疆打造内陆和沿边开放高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新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注入强大动力,提供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