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探究
□新疆中德伟业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绍虎 摘要提示: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进行伟大自我革命的依靠力量和重要领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能够有效的发现国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且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有利于国企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在对国有企业的专责监督中,纪检监察部门要牢牢把握专责监督的政治属性,锚定新时代新征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使命任务,以有力监督推动国有企业把全面从严治党同企业发展、企业治理有机融合,护航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对于企业来说,纪检监察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前提,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规范运作具有重要作用。在国有企业实际开展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纪检监察工作在国有企业的重要性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能够有效的发现国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且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有利于国企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肃清国有企业内部的不良风气。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国有企业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是目前大部分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都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并不能够真正地发挥其作用,所以制定出创新的工作体制是非常有必要的,有利于助推国有企业和谐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结合实际,国有企业当前存在的问题(一)重形式轻内容。 一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过于注重形式和程序,工作内容比较单一,忽视了对问题深度地挖掘,只是注重表面文章,上传下达上级政策文件,没有结合企业实际去开展工作,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的现象。(二)国有企业部分纪检干部为生产干部兼职。 兼职干部第一缺乏审查、办案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很难于当前形势下满足纪检监察执纪工作的要求。在企业里某些基层区科,纪检委员多为行政副职兼职,个别干部不注重学习,对政策理解不透彻,在工作中缺乏主动作为;有的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方式单一,凭经验办事,精准发现、精准查处、精准施治的能力有待提升,直接影响纪检监察工作作用的发挥。(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晋升空间不高,流动性差。 国有企业有些纪检监察部门配备人员较少,专业性比较强,某些纪检干部在一个部门一呆就是十几年,与基层单位沟通交流方便,长时间容易存在个人感情,老好人思想严重。所以,对日常正常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查处违纪问题时,对于违纪案件处理的结果会大打折扣,不利于企业稳定持续发展。 三、纪检监察工作对策(一)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应进一步优化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是由上级的监察机关和企业本级别内部的行政机构两个部门的双重领导。所以这就会导致目前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不充分不深入。这主要是由于监察机构中企业内部的行政机构的存在,这样就使得对于企业内部高层领导的监察力量较小。国有企业高层领导是这个企业的主心骨,其作风、思想、行为等又能够深刻地影响国有企业的发展。这就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应该是独立于企业内部机构之外的部门,甚至应该脱离国有企业的组织架构。国企的纪检监察工作完全由上级监察部门领导执行,这样才能够真正地保证监察工作的公正客观,也能使国企上层领导得到充分地监督,使检察工作也变得更加的全面深入。(二)纪检监察工作方式应进一步创新 当前对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方式,普遍是采取一种事后检查,即当监察部门发现国有企业存在一种违法倾向以后,才开展对应的纪检监察工作。这种工作模式存在很大的风险,稍有不慎可能就会有漏网之鱼,而且也没能做到对于国有企业发展的严格把控,表面上貌似只是有倾向,但实际可能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违法行为。新时代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应该保证一定的时效性,要改掉以前的滞后性。国有企业监察部门可以通过增设举报电话、微信信息反馈群等举报入口扩大对于国企信息的搜集和处理工作。除此之外,检查部门也要定期不定时地去企业内部进行检查工作,从“被动式”向“主动式”转变,从根本上提高监察力度。(三)纪检监察工作人才应进一步培养 为了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更能够符合新时代的要求,领导人员要对纪检工作人员进行导师制培养,改变以往无用的开会,拿出时间来进行有关的导师教育培训。提升国企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水平和专业素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导师制培养策略,首先可以加强对于纪检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每名纪检干部都找一名副处以上的纪检口领导做导师,签订师徒协议,培养期限为2年,从根本上解决老师傅带新徒弟的理念问题,进一步提高监察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其次就是加强轮流当讲师培训纪检监察等专业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知识储备,并要不定期地组织会议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安排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轮流当老师,聘请基层单位的纪检干部“授课”,由被动培训向主动讲课转变,不断提高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能力,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