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供应链法”正式公布 将于7月底生效
稿件来源:马敬泽
当地时间2024年7月5日,欧盟全文公布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将于文本公布后的第20天起生效,并将在未来几年分阶段实施。此举对拥有欧盟企业合作方的中国企业而言,CSDDD的通过与推行无疑是一个重要信号,各企业应认真审视该法案,评估其所带来的影响,避免成为其调查对象。
□ 本报记者 马敬泽 当地时间2024年7月5日,欧盟全文公布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以下简称:CSDDD),即颇受争议的欧盟“供应链法”。CSDDD将于文本公布后的第20天起生效,并将在未来几年分阶段实施。 据了解,CSDDD将对在欧盟运营的大型欧盟和非欧盟公司引入强制性的人权和环境尽职调查要求,对尽职调查过程的有效性进行持续跟踪和公开披露,以“监测与公司自身、公司附属实体及公司全球供应链中的商业伙伴的经营活动,以识别、预防、应对实际或潜在的不利人权和不利环境的影响”。 业内人士指出,CSDDD的通过,将强制让一些欧盟企业与存在欧盟收入的第三国企业披露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报告,还将对存在欧盟地区合作方与客户的外国企业包括中国企业构成成本、管理、安全、供应链层面的风险。 饱受争议的法案 CSDDD的产生由来已久。2022年2月,欧盟委员会推出CSD-DD草案,宣称把以价值观为基础的人权、环境等可持续发展目标融入全球工商业活动和企业供应链,从而达到以贸易手段实现非贸易目标的目的,维护欧盟企业在全球供应链中的竞争优势。 虽然“人权”“环境”是国际社会认可的发展目标,但不少分析认为,CSDDD的目的并不单纯,是欧盟监管中国企业的“针对性法案”。《南华早报》指出,虽然法案没有直接点名针对中国,但要求欧盟主要企业对符合监管条件的第三国商业伙伴进行详细尽职调查。而中国是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和第三大出口目的地,如果法案通过,中国企业将成为其重要监管对象。 专家指出,近年来,无论是美国于2022年6月生效的所谓“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UFLPA),还是德国于2023年1月生效的《供应链尽职调查法》,都是打着“人权”的名义,对中国涉疆纺织业、半导体、新能源汽车等相关产业与供应链企业进行限制,从而打击我国全球供应链体系。而此次欧盟实施的CSDDD,也正是欧盟利用全球供应链的传导性和溢出效应,对域外第三国市场主体及其经营活动施加欧盟法的域外效应,是欧盟对中“供应链博弈”的产物。 在推出草案后的两年内,欧盟加速推动CSDDD的落地。2023年6月,欧盟委员会完成CSDDD的修订;2023年12月,欧盟委员会与欧洲议会完成草案修订并达成一致。 然而,该法案在推行过程中也受到不少欧盟国家的反对。今年2月,CSDDD一度因德国、意大利等13国弃权、瑞典、奥地利和芬兰等国反对而未能批准通过。 其中,德国首先表达了弃权意愿,因为担心德国企业因该法案承受更多风险。2023年,德国《供应链尽职调查法》的实际效果在国内已引发不少质疑,而欧盟这一法案远远超出德国现行供应链法的范围。 意大利也加入弃权行列。有意大利企业警告称,拟议的欧盟法律可能会损害中小企业。工业联合会在给该国政府的一封信中写道,该法案的范围“太宽”,将给其应用带来不确定性和混乱。 对此,欧盟理事会做出重大妥协,并在3月对法案进行了修订。在2023年12月的CSDDD草案中,CSDDD适用企业的员工人数为500人,净营业收入(欧盟企业在全球的净营业收入与第三国企业在欧盟境内的净营业收入)为1.5亿欧元。而在修订版的CSDDD中,适用企业的员工人数从500人增加到1000人,净营业收入也提升到4.5亿欧元,相当于缩小了适用企业的范围。 在修订之后,该法案得以继续推进。今年4月24日,欧洲议会最终通过了CSDDD,并最终于7月5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若该过程如期进行,那么在7月25日,CSDDD将正式落地实施。 针对性的法案 据了解,在落地后,CSDDD将分阶段适用于欧盟企业及在欧盟境内达到相同营业额门槛的非欧盟企业。 同时,该法案还规定了“尽职调查”的范围,其根本就是“供应链”。记者了解到,CSDDD将对企业供应链上游的“设计、提取、制造、运输、储存,以及提供公司开展活动所需的原材料、产品、产品部件或向公司提供服务的直接/间接的商业合作”进行披露,并对供应链下游的“零售商分销产品、运输和储存产品、拆卸产品、回收、堆肥或填埋,以及使用或接收公司产品、产品零件或服务的直接/间接的商业合作”进行披露。 而对尽职调查中的“不利影响”,法案规定公司要采取制定纠正计划、使商业伙伴提供合同保证、对预防不利影响进行投资等方式进行解决,若上述措施无法解决潜在不利情况,公司有义务“避免与合作方建立新的或延长现有关系”,或者在“不利影响严重”的情况下终止与相关活动有关的业务关系。 此外,CSDDD还指出,欧盟将建立专门执法机构发起检查和调查。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尽职调查,或不合规的企业,欧盟将实施行政处罚和罚款,罚款金额最高可达公司全球营业收入的5%。 对拥有欧盟企业合作方的中国企业而言,CSDDD的通过与推行无疑是一个重要信号,各企业应认真审视该法案,评估其所带来的影响,避免成为其调查对象。业内人士表示,面对CSDDD带来的挑战,中国企业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和防控,还应与价值链上的业务合作伙伴更紧密地合作,确保合作方拥有可靠资源进行信息共享,并建立符合尽职调查流程的应对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