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河北物产集团纪委王丹 阅读提示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查处了一批国有企业腐败案件。这些案件普遍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犯罪链条长。也随即呈现出国有企业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管理环节多等特点,这些都是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所要关注的重点领域。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查处了一批国有企业腐败案件。这些案件普遍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犯罪链条长。也随即呈现出国有企业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管理环节多等特点,这些是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关注的重点领域。一些企业相关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完善,国有企业纪检干部短缺、能力不足、监督措施有限,也构成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多发易发。 一、做好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 1.不断强化监督作用。作为基层国有企业纪委,可用的审查调查手段有限,因此,为有效预防腐败问题发生,要将着力点放在监督上,预防为主,抓早抓小。强化监督工作,进一步聚焦纠正贯彻执行偏差,防范风险,既能够以严明纪律维护团结,也能够纠偏差、防风险,确保党组织提出的先进理念、指导方针得以落实,推动国有企业上下一致,更团结紧密地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2.扎实推进“三不”机制建设。通过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在严肃查处国有企业腐败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挖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和责任缺位,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破解深层次矛盾问题,护航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3.持续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基础工程和长期任务。要积极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把握推进自身自我革命的方法路径,不断提升能力素质,以自身过硬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由于国有企业兼具经济性和政治性,企业纪委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既要在企业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又要对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行监督;既要以政治监督为主责,保障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又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确保企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因此,准确把握“政治”“经济”二者关系,将纪检监察更好融入企业经营发展是国有企业纪委的一项攻坚难题。 国企改革重点是进一步厘清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责边界,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而国有企业一般为大规模集团制企业,以某国有企业为例,其经营范围涉及大宗散货贸易、矿山生产、再生资源、酒店餐饮、报业等领域,行业特点各有不同,管理权责不一,干部选拔、招标采购、费用报销等廉洁风险点繁多;所属基层单位点多线长、工作布局分散,监督环节复杂;纪检干部专职偏少,兼职率高,监督力量薄弱;项目投资、招标采购等涉及专业领域较多,专业化监督要求相对较高,给企业纪委的监督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从监督效果分析,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个别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暴露出:早期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把手监督难、“关键少数”监督难、同级监督难等问题。 三、对策建议 要掌握新时代新征程中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历史主动,聚焦“国之大者”,找准坐标定位,始终站在全局高度谋划纪检监察工作,以科学的态度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不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强化政治监督,树牢鲜明政治导向 强化政治监督,为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提供坚强保证,服务保障促进国有企业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对党的先进理论学习的监督,通过列席会议、查看学习记录、学习笔记、监督交流研讨和专题测试等方式,促使党员干部强化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要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执行落实情况和上级党委及冀中能源集团重要战略部署,以及集团公司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推动落实,推进监督下沉、监督落地。(二)突出监督重点,有的放矢开展监督 1.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和责任分工,通过梳理“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开展“一把手”常态监督;通过开展谈话,进行事前、行前工作提醒警示;通过加强对“一把手”画像,更加精准有效开展监督;通过重要事项报告,了解掌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的实际情况;通过警示教育、政策宣讲等,使基层单位“一把手”既自觉接受监督,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对下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 2.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的监督。注重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围绕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对外投资等重点领域和合同签订、价格调整、资金结算等高风险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治理,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重大廉洁风险。 3.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巡察为抓手,统筹各监督力量。完善巡察工作流程,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创新巡察全覆盖实现路径,实施精准有效监督,以巡察助推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完善“室组”联动,有效运用监督清单,促进纪检监督与审计、财务、风控等监督部门的贯通协同,推动各类监督高效集成,解决多行业、多领域的监督专业化问题。 4.要找准“切入点”,开展专项检查。发挥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从经营管理关键环节入手,抓好选题立项,加强项目过程监督,对发现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专项检查建议,督促责任单位、责任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三)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提升监督质效 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通过“三不”机制建设,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在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腐败案件的同时,同步谋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挖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和责任缺位,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破解深层次矛盾问题。注重运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将监督关口前移,见苗头就敲、成倾向就纠。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做实容错纠错、澄清证明工作,防止追责问责泛化、简单化,鼓励干部有所为、有所不为。(四)加强队伍建设,履行监督专责 1.坚持理论学习,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要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纪律廉洁教育,引导纪检干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2.坚持从严要求,加强基层纪检队伍建设和管理。健全规范管理机制,强化集团纪委对基层纪检组织的领导,通过内部挖潜、严选干部,解决监督力量不足,人员分散等问题。健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基层单位监督效果评定机制,实现差异化考核约束,对长期“零问题”“零线索”“零查处”“零问责”的基层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复核评估、约谈提醒。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强化纪律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 3.坚持能力建设,努力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对纪检干部的内在要求和标准。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坚持分级分类、上下联动、资源共享,通过以干代训、以案代训,增强实践锻炼。通过能力提升,不断探索和扩宽科学有效监督执纪手段和路径,从而提升整体防治腐败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