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风云:深度剖析破产资产税费转嫁的奥秘与影响
□ 张良耿云霞 摘要: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财产的处置是管理人依法履行的职责。破产资产拍卖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经常涉及税费转嫁问题。本文旨在探讨破产资产拍卖中税费转嫁的法律效力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分析税费转嫁条款的合理性及其对破产财产处置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引言 “税收法定”是税法的基本原则,即税法主体的纳税权利和义务必须由法律规定。然而,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税费转嫁现象较为普遍,即破产管理人将本应由破产企业承担的税费转嫁给竞买人。这种做法在理论及实践中均存在较大争议,对破产财产处置产生较大影响。 破产资产拍卖中的税费转嫁现象 破产财产的处置是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法履行的职责。在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后,管理人依法开展破产财产的变价工作。很多管理人在开展网络拍卖时,在《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中载明“本次拍卖涉及所有税费均由竞买人承担”,该条款即“税费转嫁”条款。通过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公开信息中随机选取20个破产财产拍卖样本,其中:16个拍卖样本中明确约定税费转嫁承担条款、4个未约定税费转嫁承担条款。 税费转嫁条款的法律效力 (一)税费转嫁与税收法定的关系 税收法定原则要求税法主体的纳税权利和义务必须由法律规定。在破产清算中,破产企业确实存在相应的纳税义务,只要发生应税业务,均应当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然而,税费转嫁是产生的税款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这里强调税款来源,不论是卖方承担还是买方承担,均不违背法律规定,这是卖方与买方之间达成的合意,也即民事活动中“意思自治”的产物。因此,“税费转嫁”条款与“税收法定”并不冲突。 (二)税费转嫁条款的合法性 《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中约定资产拍卖所产生的全部税费由竞买人承担是有效的。只要竞买人报名参加破产财产拍卖,就意味着竞买人接受该条款,如竞买成功,该条款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破产财产拍卖中“税费转嫁”条款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对破产财产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效力。 税费转嫁条款的实践影响 (一)税费转嫁条款的合理性 税费转嫁条款实际上是价款约定的条款。管理人与竞买人约定转嫁税费由竞买人承担的情况下,竞买人额外承担了卖家应承担的税费,实际上是价格约定的一部分。如约定“破产财产涉及的全部税费由竞买人承担”,则该价格为不含税价,实际成交的含税价格需通过价格换算得出。(二)税费转嫁条款的负面影响 实践中,税费转嫁条款可能一定程度上阻碍资产处置。主要体现在拍卖中交易价格无法确定,导致竞买人产生误解。多数拍卖公告中管理人约定“资产处置及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测绘费等)由竞买人承担”。但实际上,一项破产财产处置中可能涉及某几项税费,并不产生所有税种的纳税义务,导致破产财产拍卖的实际成交价格无法计算。 此外,由于破产财产拍卖时是以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竞买人对拍卖标的原值不了解,导致在拍卖成交后,要承担较高的税负。这可能导致竞买人以重大误解为由反悔,导致破产财产处置出现重大纰漏,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案例分析 在济南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一案中,破产管理人在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对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并在拍卖平台发布了《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公告约定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以620万元竞拍,但未缴纳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管理人应税务机关要求缴纳破产财产拍卖交易税费67万元后要求买受人偿还出卖人垫付的交易税费,买受人认为其不是纳税义务人,要求其承担所有税费,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该案经一审、二审之后,法院认可《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的约定,判决买受人承担税费。 建议 为避免在破产财产拍卖过程中的风险,管理人在拍卖破产财产时对“税费转嫁”条款不应模糊化处理。要在拍卖财产之前对拍卖财产的原值和评估值等进行公开,并调查清楚所拍卖财产涉及的相关税种或者着重提示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拍卖财产所涉及的税种及税费征收要求,以便竞买人对相关费用有合理的预期,避免产生误解,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破产资产拍卖中的税费转嫁条款在理论及实践中均存在较大争议。虽然税费转嫁条款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对破产财产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效力,但其可能一定程度上阻碍资产处置,导致竞买人产生误解,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因此,管理人在设置税费转嫁条款时应更加谨慎,确保条款的合理性和透明度,以减少争议和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