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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
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 郭冀川
  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确立了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战略目标,规划了涵盖八个方面的25项关键任务。《指导意见》提出两个阶段目标,到2027年,基本形成多部门协同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机制,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装备体系逐步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的比例达到10%。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00万千瓦,就近就地消纳比例稳步增加。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逐年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生产能力显著提升。
  到2035年,推动交通运输和新型能源体系全面融合互动,初步建立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科技创新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导向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比例保持高位,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开发的绿色电力以就地就近消纳利用为主。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新能源营运重卡规模化应用,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体系基本建成。
  从《指导意见》的具体举措中可以看出,“交通+能源”融合正以场景化应用为突破口驶入快车道,通过技术创新与政策协同,共同构筑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例如,《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开展新能源汽车绿电就地直充,提升新能源汽车绿电消费比例。在加快推动枢纽场站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方面,该政策鼓励交通枢纽场站供冷供热使用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柔性制氢资源。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分析,《指导意见》着重强调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建设,并详细列举了场景落地的具体措施和开发利用路径。通过政策的引导,加速项目的落地实施。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建设,不仅有助于提高交通领域清洁能源的应用比例,更将有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应用,从而有效缓解部分地区新能源充电设施不足的短板。《指导意见》还明确提出在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方面,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具体措施有: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持续推进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邮政快递、城市货运配送、港口、机场等领域应用,推动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车辆淘汰更新,因地制宜推动新能源重型货车(卡车)规模化应用,发展零排放货运。
  中国电子商务专家服务中心副主任郭涛表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建设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恰如“路”与“车”的进化共生关系。前者为后者提供源源不断的“绿色动能”,后者则影响前者不断革新升级。这场双向赋能的革命性变革,不仅将重塑整个产业的格局,更将引领我们迈向一个清洁、智能、高效的出行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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