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刘民: 汇聚合力 将民营经济法治保障落到实处
□ 赵超安蓓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刘民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规定,涉及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法律制度转化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刘民建议,通过组织专家解读、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各方面全面实施好法律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组织做好相关制度规定的立改废释工作,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是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后的重要工作之一。 刘民说,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贯穿民营经济促进法全文。比如,第二章专题围绕公平竞争作出规定,包括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使用等。“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贯彻实施好法律规定,坚决破除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障碍。一方面,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另一方面,会同相关部门着力加大民营经济发展要素支持。”刘民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