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快递 “最后100米”痛点亟待 “综合处方”
□ 余明辉 快递配送“最后100米”痛点问题,可以说由来已久。《快递暂行条例》明确,快递应由收件人或代收人当面验收,即使要放快递柜、代收点也应该事先告知客户并取得许可。这在当时被寄予解决快递配送“最后100米”痛点的厚望,然而从去年5月1日该条例实施以来的现实看,效果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好,甚至在快递箱加速进入小区等背景下,快递配送“最后100米”痛点依然存在乃至更甚,让消费者遭遇不便乃至损失,不免让人遗憾。 问题是,即便有相关这些明确的制度规定,为什么得仍解决不了快递配送“最后100米”痛点呢?找准病根治病才是关键。 政策宣传学习不深入。此前媒体报道,有消费者反映,面对快递为何不能送货上门而是直接放快递箱(柜)的问题,有快递员直言“以前一直都这样,不清楚(现在)这个规定”,就是很好的侧面证明。当然,宣传不力责任不仅在执法部门,也包括快递企业经营者等多方面。连政策都不清楚,不执行、弱执行在所难免。 法规落地监督不到位。这包括快递企业对快递员缺乏及时监督,也包括执法部门对落实不力的快递企业监督处罚不到位。快递新规去年5月1日执行后,虽有媒体屡屡曝光“最后100米”痛点问题,相关企业等也表态采取措施改进服务,但却鲜见有执法部门对此进行严格检查,更少有对此严肃处理的。徒法不足以自威,只有新规生效实施,却没有严肃的执法查处代价,落地不力也就并不令人意外。 配套措施不充足。一些新规的落实,也意味着成本的上升,有些快递企业显然并没有做好充足准备。比如在快件是否放快递柜的问题上,如果全部事先征求客户意见,会明显增加快递员的话费支出,以及降低派送效率,快递企业却没有及时予以足额补贴和工资发放方式调整等。 经营模式有掣肘。新规难执行,跟不同快递行业发展模式有关。新规里的投放要求,对于直营的快递公司来说,执行起来问题不大,但对于一些加盟的快递网点来说,则可能遇到更多阻力。 此外,这也与快递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不合理有关。快递员之所以提前签收、乱放快递,主要是怕罚款。由于快递数量大,一些公司考核快递员当天派送比例,送不完就算延误。目前出现的快递“最后100米”痛点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快递公司的不合理管理所致。 可能的因素还有很多,这里不再一一列举。但这足以彰显一个道理: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在法之必行。客观来说,一项新规的落地执行,需要时间和过程。但已然是老问题的旧规新申,仍然不能落实到位,就难免让人不能理解。 面对快递新规实施后依然存在的“最后100米”痛点等老问题,有关方面应对症下药开出“综合处方”,快速纠正。比如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法规宣传力度,让快递员、快递企业知法守规;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督促执法者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及时补贴制度,提升政策落实积极性;督促建议快递企业完善对快递员的考核规定,让他们不敢也不能随意出现“最后100米”痛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