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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催收公告
  下列出卖人分别与我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我公司依照合同的约定,依约支付了货款。但下列出卖人至今仍未依约履行供货义务,且亦无法联系到下列出卖人。因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之日起解除与下列出卖人签订的《购销合同》;二、要求下列出卖人立即向我公司退还货款并依法、依约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三、如下列出卖人不按照我公司的要求积极回应并充分履行前述义务,我公司将采取诉讼或其他法律措施全面追究下列出卖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出卖人信息:
  1.新兴发展(宁波)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孟魁;住所:宁波保税区兴业三路6号219号;应退还我公司货款19050.9元人民币。
  2.厦门一树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少华;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1103室;应退还我公司货款1007462元人民币。
  3.天津新时代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豹;住所:静海县经济开发区;应退还我公司货款57257199.27元人民币。
  4.天津浩隆达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凤兰;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津沽路西水柜路七号;应退还我公司货款1052378.71人民币元。
  5.扎鲁特旗翼通粮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张久丽;应退还我公司货款1665368.5元人民币。
  6.J.V.S.V.Import en Ex-port,应退还我公司货款30213.44欧元。
  下列买受人分别与我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我公司依照相关前述合同的约定,依约交付了货物。但下列买受人至今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且亦无法联系到下列买受人。因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特公告如下:
  一、要求下列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立即向我公司支付货款并依法、依约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二、如下列买受人不按照我公司的要求积极回应并充分履行前述义务,我公司将采取诉讼或其他法律措施全面追究下列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买受人信息:
  1.天津佰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冬梅;住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与欧洲路之间郑州路以南区域东疆金融贸易服务中心B座5005室-41;应支付我公司货款465139元人民币。
  2.天津玛伦达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明;住所: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北港东三路530号;应支付我公司货款5800元人民币。
  3.天津港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志亮;住所:天津港保税区国贸路18号310;应支付我公司货款29781920元人民币。
  4.天津博贸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广山;住所:天津开发区黄海路98号一区C座二门301室;应支付我公司货款30888922.4元人民币。
  5.Ruisseau Limited,应支付我公司货款786157.89美元。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B座九楼联系人:吴杰,联系电话:1378432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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