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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以罚代管”推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
  □杨玉龙
  快递员被投诉,总部罚款;派送不及时,总部罚款;快件破损,总部罚款;用户给差评,总部罚款;用户不评价,总部罚款……一个基层快递网点,每月的收入基本是固定的,能否盈利以及盈利多少,要取决于总部罚款的多少。专家认为,“以罚代管”的管理方式,是我国快递行业在粗放发展阶段出现的问题,主要出现在加盟制企业中。(11月26日《法制日报》)
  罚款虽是管理方式的一种,但沦为“以罚代管”,显然值得商榷。比如,只要出现问题,就对网点和快递员进行罚款,不仅会侵害这些基层网点的利益和权益,且严重透支了终端网点的赢利能力,同时更会影响到快递员的职业获得感与安全感。
  快递业“以罚代管”最终的受害者也包括消费者.“以罚代管”无形中会加重快递员的负担,甚至激化快递员与消费者的矛盾。而且,相应的管理措施跟不上去,问题不彻底解决,消费者也难以从根本上满意。
  今年6月14日,国家邮政局在京召开部分快递企业座谈会,会议就强调要杜绝“以罚代管”,切实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而且,国家邮政局将加强快递员(投递员)权益保护确定为2019年邮政业更贴近民生7件实事之一重点推进。所以,邮政及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积极作为,对“以罚代管”拿出规制性措施。
  同样,快递企业也当积极作为。规避“以罚代管”带来的不良效应,企业终归要担负起主体责任,通过优化利益分配机制、健全奖惩机制,增加正向激励、补贴与慰问物资等,切实保障快递从业人员的劳动所得。当然,最为重要的是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其核心之举在于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为保障劳动双方合法权益奠定好基础。
  另外,快递行业内部建立投诉调查机制也十分必要。诚如有专家表示,“对于无责的快递员,快递公司应做好对客户的解释工作;快递员有责的,按规章制度处罚也就无可厚非了。”而完善的投诉调查机制,也是对消费者的真正负责,更可以避免恶意投诉的出现。
  快递业中出现的“以罚代管”乱象,终归到底还是行业规范性的问题。况且“以罚代管”效果只能是暂时的,无论从法理还是道义上,均有失妥当。故此,面对行业存在的问题,既需要行业自身给予重视与纾解,更离不开法律及行政手段的跟进,以消弭乃至终结“以罚代管”乱象,更好地推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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