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直播能否成为 “流量大咖”?
□ 本报评论员罗颖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因为新冠疫情的肆虐,很多人宅在家中,由此催生了“宅经济”。随着夏天的到来,“地摊经济”也悄然大火。不过,最热的还是莫过于当下的“直播经济”。6月6日晚上刘涛所在的聚划算百亿补贴官方直播间,成为极致划算的代名词。这是刘涛从5月“入职”阿里以来的第四场直播。此前的三场直播,场场成交破亿。而这一次直播再度刷新纪录,也展现出她强劲的“带货实力”。刘涛也成为明星“专业范儿”直播的代表。今年天猫“618”期间,有300位这样的明星进入淘宝直播间,成为史上最大规模的明星开播潮。 明星直播一方面是各个商家借明星的影响力扩大品牌知名度,赢得更多的收入。另一方面明星也可以借机吸粉,走向一条创收的通道。对于消费者,也可以因为有“明星同款”,或者近距离沟通互动而开心不已。 但是,在这场热闹的直播大戏背后,明星直播带货是不是真的能搅动市场?真的能赚到大钱呢?所谓的娱乐明星,现在真能成为新一轮的带货明星吗?网络直播从诞生之日起便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由于网络直播的隐匿性、广泛性、非理性等互联网与生俱来的基因属性,直播业也不免乱象丛生。明星直播的背后也是存在隐患,这也需要我们警醒和深思。 明星直播卖货固然有天然的优势,但未必能成为真正的“带货明星”。比如,王祖蓝有一次直播,42万人观看却只卖了66盒干粉。李湘直播162万人观看,一件羽绒服都没有卖掉的“翻车”事故。 明星进行直播与之前的广告代言类似,是不是真的用过产品?产品质量是否达标?有没有虚假宣传?我们不得而知。甚至日前沸沸扬扬的流量造假事件也让人不寒而栗。明星们用自身的流量进行直播带货,是一件促进消费升级,让电商平台留住消费者的好事儿。但是也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 近日,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制定行业内首部全国性社团标准《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等两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计划于今年7月开始执行。这两项《标准》针对的是目前国内直播电商行业出现的乱象,目的是用标准化条例规范行业内各角色如主播、MCN机构、商家和电商平台的行为,同时保障包括消费者在内的所有参与者权益。许多专家认为,电商直播同电视购物一样,一样存在邀售行为,都是需要遵守《广告法》的,特别是虚假宣传,类似于“获得诺贝尔奖”的面霜等虚假宣传的问题都应该得到规范。同时《标准》也将会对主播、平台、商家进行界定,出了问题之后,就知道追究谁的责任了。 可以说,有了这项标准,监管部门就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在执行起来也有迹可循,也能按照既定的章程进行相应的处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网络直播的歪风邪气。除此之外,笔者以为,消费者还是要擦亮双眼,避免冲动消费或者激情购物。还是要买适合的、需要的产品,不要在主播或者明星的推荐和鼓吹之下着急购买。最终的消费一定要回归理性,买需要不买想要的。 希望明星直播带货不只是一种潮流,而应该遵循市场规律、市场制度,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才是应有之意。总之,娱乐明星能否成为“带货明星”,恐怕还需要时间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