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出台24项措施促进海洋和港口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8月6日从福建海事局获悉,《福建海事局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若干措施》印发。文件提出四个方面24项措施,加快打造安全、畅通、便捷、绿色的海上交通环境,进一步促进福建省海洋经济和港口经济发展。 《措施》提出,将提升沿海通航水域安全水平,组织沿海航路规划调整,规范福建沿海船舶航行秩序。提高厦门、闽江口和湄洲湾口水域船舶定线制管理水平,推进罗源湾、三沙湾、东山湾等重点水域船舶定线制建设和重点航段定线制研究,加快形成全省沿海重点水域科学高效、安全有序的交通管控格局。 《措施》明确,将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智慧海事服务。加快福建省海上搜救应急综合指挥系统项目建设,实现动态信息的全面掌控和监管服务的权威高效。利用VTS、CCTV和AIS等信息化设备,强化电子巡查、电子跟踪、电子盯防、电子预警等。助力海洋信息通信网建设,推广船载卫星通讯系统。 《措施》还提出,将优化海事公共服务,创新便民服务举措。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应用,试点“一站式办理”“全辖区通办”,推广容缺办理、远程审核等创新举措。落实船舶证书“多证合一”的扩大试点和持续完善,推广服务自贸区审核发证六项便利举措,推行船舶到港审核制。支持“丝路海运”标准体系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助力“丝路海运”航线覆盖“海丝”沿线主要港口。服务“海丝”核心区重点工程建设,对港口重大项目实施提供有效指导,为码头新建、整合和升级改造提供保障。 此外,《措施》还明确,助推厦门国际集装箱干线港、福州国际深水大港建设,助力港口基础设施和集疏运网络建设。保障集装箱船、大型油轮、大型矿船等船舶港内运输。实施LNG船舶进出港流量预控和清航制度。建立涵盖船舶、岸基、应急力量、辅助系统等安全元素的高效应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