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晓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农村有巨大空间,可以大有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农村商业体系快速发展,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不久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等17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为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注入强劲动能。
县域连接城镇和乡村,流通串起生产与消费。促进农民收入农民消费双提升,关键在一个“通”字。有农民感慨:“路好走了,快递进村了,自家的农产品卖出去了,挣了钱谁都想多买点外面的好东西。”朴实的话语,道出了进一步释放农村市场消费潜力的路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优质商品和服务,往往会受到农民欢迎。正因此,《意见》提出:“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这不仅可以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帮助企业开拓农村市场,也能有效夯实乡村产业基础,持续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随着城乡协调发展有序推进,我国县域商业发展迅速,但县域消费提升空间也很大。补足农村商业领域的发展短板,需要结合不同地区农村流通、农村消费实际情况,在商业设施、商品服务、发展模式、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业务升级。为此,《意见》列出了8项举措,包括健全农村流通网络、加强市场主体培育、丰富农村消费市场,以及创新流通业态和模式、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和加强市场监管,等等。各地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定能在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效。“以前缺啥买啥,后来有啥买啥,现在啥好买啥。”一位驻村3年的第一书记发现,自从村里通了快递,不少中老年人开始学着上网购物。农民消费理念的变化,反映的是生活改善、时代进步,也对优化县域消费环境,推动农村消费梯次升级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县域为统筹,发展农村商业,不断以高品质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市场需求,就一定能在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流通畅通和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上有更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