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 外籍船公司在四大港口间可开展沿海捎带试点
□ 宁航 本报讯11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下称临港新片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根据批复,国务院同意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临港新片区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临港新片区内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利用其全资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开展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与上海港洋山港区之间,以上海港洋山港区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试点。 上海市委研究室经济处副处长宋鹏霖表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明确,进一步完善启运港退税相关政策,优化监管流程,扩大中资方便旗船沿海捎带政策实施效果,研究在对等原则下允许外籍国际航行船舶开展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上述两条例的调整,为该项政策的落地扫除法律障碍,洋山特殊综保区将再度实现功能升级。 据了解,一直以来,国际中转水平是国际一流航运枢纽港的重要标志。《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提出,浦东要加快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研究在对等条件下,允许洋山港登记的国际航行船舶开展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 在业内看来,法律障碍扫除后,还需有关方面的配套政策加持,上海港洋山港才可真正启动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试点。该业务的启动,意味着国内沿海捎带业务进一步扩围,将助力上海港打造世界一流的航运枢纽,代表中国更好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有业内人士表示,2020年上海已基本建成国际航运中心,多年来,上海作为全球排名第一的集装箱枢纽港,集聚了大量的航运基础要素。当前,进一步发展国际中转业务,实现航运枢纽功能升级,沿海捎带和集装箱中转集拼业务是重点内容。“上海港在航线覆盖面及集装箱拼箱货物体量方面有较大优势。提升沿海捎带政策效果,鼓励沿江、沿海、国外的货物在洋山特殊综保区与本地货物进行中转集拼,可进一步优化国际贸易航线网络布局,减少运力浪费,提高货物集并和转运效率,降低外贸进出口货物的综合物流成本,提升上海国际航运枢纽服务能级,形成内外循环的关键链接。”上述业内人士说。 目前,国内中转集拼业务有四种类型,分别是本地出口拼箱、进口分拨、国内中转集拼、国际中转集拼,总业务量约1300万立方(50万至60万标准箱/年)。 根据对11家全球主要班轮公司的调研,沿海捎带业务潜在需求巨大,仅以目前到韩国釜山港中转的外贸集装箱为基数预计,洋山港沿海捎带业务年需求量可达100万标准箱。 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上海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897.7万标准箱,同比增长8.7%,预计今年有望再创新高。 |